家事“小窗口” 为民“大情怀”

——周宁县人民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也是引导社会风气的最大基础。家事案件审理则是人民法院延伸服务触角、贴近群众生活的有效途径。如何将家事审判改革引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近年来,周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引入制度、推出举措,坚持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自2022年以来,该院受理家事案件430件,调撤率达42.33%,结案率达91.86%。

从“联”突破 拓宽诉源治理“广度”

“谢谢法官,我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近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陈某乙对前来回访的承办法官说道。

陈某乙与陈某甲系夫妻,婚后陈某甲经常对陈某乙及其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并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威胁、恐吓陈某乙。公安机关虽两次介入对陈某甲批评教育,可其仍无悔改。关键时刻,周宁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要求陈某甲停止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县妇联、社区委员会、派出所等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回访,为当事人提供情感疏导,提出解决纠纷方案,让陈某乙终于回归正常生活。

“家事无小事,婚姻家庭纠纷的审理涉及情绪疏导、子女抚养、人身安全等多个方面,想要高效、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仅靠法院‘单打独斗’远远不够。”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家事纠纷多发易发的情况,周宁法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创新“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并设立驻县妇联“法官e站”云平台,推动家事审判与综合治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同频共振,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参与”的家事审判工作大格局,不断拓宽诉源治理“广度”。

为依法及时预防家庭暴力,周宁法院从“护”着手,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判后回访等机制,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竭尽全力让家务事不再难断,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墙”。

从“专”立足 加快纠纷化解“速度”

陈某某与赵某某婚后育有两个小孩,感情一般。今年,赵某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了解当事人信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启动家事调查程序,委托家事调查员对案件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家事调查员了解到双方关系还有修复空间,通过“听、劝、疏”的调解模式,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关系,并形成了《家事调查报告》。承办法官根据《报告》内容,多次展开释法说理,最终,让濒临破裂的家庭得以弥合。

家事纠纷的调解,是在法律框架下“调”处矛盾,也是在情理范围内“解”开心结。今年4月以来,周宁法院出台《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聘用10名家事调查员,全面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通过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让家事案件的处理过程更具人文关怀。同时,家事调查员的深入走访及最终形成的家事调查报告,也有助于法官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为了加快纠纷化解“速度”,该院还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探索“要素式”审判,对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案件,向当事人发放《庭审要素表》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填写,快速了解双方的夫妻感情状况、生育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重点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找准病因,对症下药,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形成了“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办”的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