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一男子一连买了三个停车位竟一个都停不到,通知物业却被告知自己应该大方一点?

一气之下,男子买来三辆玩具车占座,物业看到后,砸了男子三辆车不说,还大声斥责男子太自私。

到底是物业有错还是车位的主人有错?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件原貌。

案件概括

案件概括

王某是某家网络公司的老板,家境殷实,旗下也有一家分公司成立在外地。

因分公司成立不久琐事繁多,王某需要两地来回周转,他觉得总住酒店也不方便,便在分公司的不远处买了一套150多平的房子。

这个小区是新开发不久的,王某算是购房的第一批客户,也享有了一些购房优惠,可以半价购买停车位

王某想了想,自己以后可能会有生意的来往,或者朋友在找自己喝酒等事情,为了方便,便一口连着买了三个相邻的停车位。

整个小区的停车位有将近四百多个,新开发的小区住户又少,所以王某非常顺利地买到了停车位,决定等房子装修好就住进去。

可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小区的周围开发了商圈,小区里的住户瞬间多了起来,一时间,很多务工人员,陪伴孩子上学的父母都选择在这里租房。

小区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热闹,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件高兴的事情,可对于王某而言,就没有那么快乐了。

因住户越来越多,车辆的进出也增多了,王某前来查看房子装修的进度时,总是看到自己的停车位,会被别的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或租户抢占,这让连着购买三个停车位的他,竟找不到一处能停车的地方!

一开始,好脾气的王某想着或许是因为自己还没有住进去,所以别人认为这个停车位目前还属于公共停车位,并没有将此事闹大。

等到房子终于装修好了,王某住进去后,却发现事情并没有得到改善,自己的停车位依旧每天被人占据,有些留了挪车电话的,有些甚至连电话都没有留,这让王某十分心累。

天天都要打电话叫人家挪车,挪完后自己才能开进去,前前后后要耽误自己二十多分钟,更别说那些没留电话的了。

王某也尝试过别的办法,找过物业诉说过,也在自己的车位上贴过“私人车位请勿占用”的告示,可都无济于事,物业只说让打电话挪车,贴的告示也总会被别人撕下扔到一边去。

有次王某在网上看到有人用自行车占位的方法,王某觉得自己也可以试一试,便在网上买了三辆价值不菲的玩具车放在了自己的停车位上。

别说,自从王某将这三辆“汽车”放在停车位上后,真的没有人占用他的停车位了,这让王某十分高兴,可还没等王某高兴太久,自己竟接到了物业的电话。

这个小区的住户李某,在王某买房不久后,也在该小区购置了房产,只是李某买得晚,并没有享受到购房优惠。

而李某又不愿花多的价钱买停车位,他认为反正小区停车位多着呢,自己也不怕没地方停。

可李某没想到,因为附近新开发的商圈,小区里的停车位一下少得可怜,李某以前停的无人车位也被卖了出去。

李某经常找不到停车位,每次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还被人通知下来挪车,眼看着自己的车没地方停了,李某的内心十分气恼。

这天,李某又一次在寻找停车点,突然在角落里李某看到了停车位,欣喜若狂的他立马将车开了过去,结果走近一看竟发现一连三个停车位上都停了玩具车!

这让李某十分的疑惑,便打电话给了物业,物业却告知他:“这三个车位已经被一的业主买下了。”

听到这句,李某的心一下变得酸溜溜的,自己一个车位都没有,别人却拥有三个!

李某越想越气,觉得这个业主真是自私自利,自己不停还不让别人停,我又不是没交物业费,咽不下这口气的李某选择将怒火发泄在物业身上。

“我在你们这买了房,也交了物业费,不管怎样你把事给我解决了,不然我投诉你们。”

物业一听,当即去停车场查看,证实停车位上停的是玩具车后,便立即打电话给业主王某,让王某挪车。

王某听后当即就拒绝了:“我自己买的停车位,怎么就不能停了。”

“您的行为造成了其他业主对车位的使用,形成了很大的不便,请您谅解一下。”

王某听完觉得十分好笑:“影响其他业主使用?是影响他们免占别人的车位了吧,怎么,便宜占上瘾了?”

出面解决的物业听到王某的话后瞬间变得很生气,脾气也暴躁起来,强制要求王某下来挪车,王某不愿,两个人便吵了起来。

最后,王某告诉物业自己绝不可能挪车后,便挂断了电话,物业工作人员一气之下,叫了几个人将王某的玩具车全部砸烂了。

前去外出的王某在发现自己的车被砸烂后,便去找物业理论,可物业竟还是一副不屑的样子:“你自己非不挪车,这可不怪我们。”

王某看到物业蛮不讲理的样子,也不再理论,他将几个玩具车的价格调了出来。

三辆车竟高达十二万,这让物业一时有些心慌,果然,下一秒王某便告诉物业,自己会走法律程序,他会让这些蛮横的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物业砸坏王某玩具车做法是否正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被砸坏的玩具车价值高达十二万左右,此数额已经完全达到故意破坏财物罪的定罪金额,物业态度恶劣,倘若王某将此事追究下去的话,那就不单单只是赔偿这么简单的了。

王某在停车位上放玩具车是否属于自私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规定这三个停车位现属于王某所有,当然享有这三个停车位的所有权,则案件中物业让王某为他人让出停车位,这种贡献行为并不正确,故而也侵犯到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物业称王某停放玩具车属于恶劣行为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力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案件中,王某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停放玩具车,并没有对周围有危害性行为,也没有影响别的住户的合法权益,所以王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恶劣行为,属于在合理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益。

物业的处理方法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公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面对住户的需求,物业理应进行沟通和协商,或者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但物业并没有行政权和处置权,所以在案件中物业的行为是错误的,也已经涉及违反犯罪的范围。

小结

小结

生活上的摩擦处处有,但我们不能因为想要息事宁人就选择忍让,案件中王某选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十分正确的,我们也要学会用法律去抵抗生活上的“耍赖”行为。

贪图便宜不是理所当然,不要到了最后一步才肯知晓错误,发生问题时,多考虑自身的作为,勇于面对,冷静处理才是我们需要做到的样子。

《男子把玩具车停在自己车位上,却被物业砸坏拖走,物业:太自私了》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当事人系化名;图片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