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将中药材的准入单独从《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提取出来。考虑到中药材本身不属于随意食用的品种,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根据海关发布的表格,目前可以进口的动物源性中药材中,只有地龙、干海马、乌梢、蛤蚧、鹿茸和鹿角这六种是准许进口的。考虑到中山港被增设为药品进口口岸,目前市场上进口的地龙数量非常庞大,产品价格也一路飙升。那么,对于这类动物性中药材,应该如何进口呢?

一、中药材的进口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

一、中药材的进口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

  1. 首次进口中药材需要办理进口药材批件,而非首次进口则无需办理。申请办理进口药材批件需前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中药材属于原料类产品,需先进行准入审批,否则无法进口到中国。
  3. 对于申报编码含有Q监管的药品,需办理药品通关单。但并非所有申报为药用的产品都需要办理药品通关单,具体情况需根据产品而定。
  4. 进口药材需要经过口岸药检所的检测,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够进口。

总而言之,对于地龙、蛤蚧这类中药材产品的进口申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首次进口需办理进口药材批件,非首次进口无需办理。
  • 中药材属于原料类产品,需进行准入审批。
  • 申报编码含有Q监管的药品需办理药品通关单,具体情况根据产品而定。
  • 所有进口药材需经过口岸药检所的检测,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够进口。

二、中药材进口需要办理的资料包括:

二、中药材进口需要办理的资料包括:

  1. 原产地证
  2. 动物检疫证(卫生证)
  3. 提单
  4. 发票
  5. 合同
  6. 箱单
  7. 进境动植物检疫证(国内办理)
  8. 涉及濒危物种的还需办理濒危证(CITES)

经过查阅资料,发现上述编码并不含有Q监管,因此并没有要求办理《药品通关单》。然而,按照常理情况,中药材的进口是需要办理药品通关单的,这也是目前海关正在整改的部分。此外,国内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证》时,需要提交仓储协议。货物的存放仓库在名义上应该由属地海关进行核验,并且需要具备相关资质。

三、申报单位的要求

三、申报单位的要求

  1. 中药材的申报单位应该为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企。虽然这一流程听起来较为繁琐,但相比过去已经方便许多。此外,植物源性中药材的进口则更加复杂。对于一些药食同源的产品,可以按照食品调味料的方式进行进口。而对于其他无植物性准入的产品,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进口方式。
  2. 综上所述,中药材产品的进口申报需要遵循以上几点要求,确保申报流程顺利进行,产品能够成功进口并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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