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芗城区属
公办七年级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3〕4号)和《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工作的意见》(漳芗教政〔2023〕82号)精神,现就2023年芗城区属公办七年级(玉兰学校除外,下同)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1
三、招生对象和办法
(一)芗城区四个镇街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户籍在芝山街道、石亭街道、天宝镇、浦南镇四个派出所的小学(以下简称“四个镇街”学校)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持以下材料到所属施教区中学预报名登记: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 2023年芗城区四个镇街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登记表》。
(二)非芗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芗城辖区民办学校、“四个镇街”小学的非芗城户籍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所属施教区中学预报名登记: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芗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及务工证明;③《2023年芗城区四个镇街随迁子女毕业生招生登记表》。
(三)其他非芗城区学籍随迁子女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
其他非芗城区学籍随迁子女对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籍及有效居住证,于8月22日上午9:00--11:00到居住证所在施教区中学登记申请。登记申请应提供:①就读申请书;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芗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及务工证明;④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在申请登记学校审核安排的基础上,报芗城区教育局复核批准,如果登记人数超过登记学校剩余学位,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芗城区其他有学位的中学就读。
四、初中招生及转插生工作日程安排
五、做好中小学学籍接续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
区属中小学校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3〕1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初中招生中小学学籍接续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
1.“小升初”学籍接续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17〕27号)有关规定流程进行办理、执行。
2.要继续全面核查小学毕业未被初中录取学生情况。部分学生小学毕业后,学籍仍停留在小学毕业状态而未被初中学校录取。这些学生中有的未升学至初中校,有的在异地升学另建学籍,导致控辍保学工作存在漏洞,也造成了各类问题学籍的产生。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全面核查历年以来以及今年小学毕业后未升至初中的学生去向,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续的,由其毕业小学负责及时跟踪查明原因、去向,对于辍学的学生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已到中学报名登记的学生,由中学负责跟踪落实去向和辍学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一个都不能少”。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芗城区属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对违反相关招生规定的,将严肃追责。
2.各校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若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中教股。
附件:
1.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23年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学生名册
3.2023年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未报名登记学生名册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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