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女子,本是好心给自己的闺蜜当伴娘,却在婚礼上遭到当地的地头蛇带人猥亵!
原本是高高兴兴去给新婚的闺蜜当伴娘,居然遭遇这些不好的经历,婚闹到底是什么?如果有人借着婚闹来实施犯罪,那么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下面我们来仔细说说这个案件。
本案中的女子我们称她为小玉(化名),小玉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在自己家附近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工资不高,可上班很轻松,平常没事的时候就会和大学里玩的好的闺蜜聊天。
有一天,闺蜜说自己要结婚了,希望小玉能来当她的伴娘,毕竟两人在大学的时候关系特别要好,自己的伴娘只能非小玉莫属了。
听说闺蜜结婚,小玉肯定是非常为她感到开心的,想着自己的工作很悠闲,自己家离闺蜜家坐车三四个小时就能到了,而且闺蜜结婚自己肯定是要亲眼见证她的幸福才可以,便答应了闺蜜叫她当伴娘的请求。
在闺蜜结婚前两天,小玉就到了闺蜜的家里去了,毕竟想着闺蜜马上结婚了,在闺蜜结婚前肯定还是需要庆祝一下,而且自己早点过去还能帮闺蜜布置一下婚房呢。
婚礼前夕,闺蜜就告诉了小玉:“新郎那边的婚闹有些不好,可自己已经提前跟新郎打过招呼的,不准新郎的朋友搞那些上不了台面的婚闹,如果还有人借着婚礼欺负你,那么你直接翻脸,千万不用给我面子”。
小玉听闺蜜已经和男方那边打好招呼了就没太当回事,第二天便早早起床陪着闺蜜化妆造型,等待着新郎来接亲了。
本来婚事进行的挺顺利的,新郎将新娘接到了他家里去了,因为是村里,大家都是在院子里摆的宴席,可能是小玉闺蜜提前和新郎说过不能搞那些不好的婚闹,婚礼过程中,大家都只是闹和新郎新娘就没有过多的去闹伴娘伴郎。
随后,新郎新娘就单独去给亲戚朋友敬酒了,小玉由于从早上一直在忙,肚子早就饿了,便没有陪着新娘一起去敬酒,留在饭桌上吃点东西。
这个时候有个人来叫小玉,说新娘子有事找她,小玉没想那么多,就和那个人进去了一个房间,可小玉没想到,房间里有好几个男的在等着她,那几个男的起哄,叫一位名为王哥(化名)的人去撕小玉的衣服。
小玉当下就觉得不对劲,便想逃离这个房间,可她一个女人,力气和男人根本没办法比,何况这个房间里还不止一个男人,小玉马上大声地呼叫起来,希望有人能来救救她,可热闹的婚礼,房间外面根本听不到小玉的呼救,以王哥为首的男人们,便趁机将小玉推到床上,借着酒劲说自己只是给新人们加点乐趣。
随后小玉的衣服都被王哥撕烂了,王哥的手还在小玉身上摸来摸去的,嘴里说着一些淫荡的话语。
眼看小玉就要被王哥糟蹋了,这个时候新娘子找了过来,抄起旁边的椅子就砸在王哥的身上,当时就将王哥砸的头破血流了,众人一看,都动手了,便没有了再闹的心思,小玉才得以被救。
毕竟是在婚礼当天发生的事情,好多宾客都看见了,众人怕闹出什么事不好收场,便叫人将王哥送到了医院,而小玉明显受到了很大的惊吓,新娘只能将小玉抱在怀里安慰她,新郎看见小玉这个模样,又想起新娘动手的样子,只能先叫众人散开,就这样,好好的喜事就因为恶俗的婚闹给破坏了。
事情发生后,新郎一家也跟小玉赔礼道歉了,声称那个王哥在他们村里就是个地头蛇,平常就喜欢调戏好看的女人,觉得是自己家人没把小玉照顾好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冷静下来的小玉当然知道发生这样的事情和新郎家里人没什么关系,但自己毕竟受到了王哥的欺辱,如果不是新娘及时赶来,自己可能已经被王哥他们侵犯了,便决定要起诉王哥猥亵自己意图强奸。
当小玉把这个决定告诉她闺蜜的时候,她闺蜜是完全同意的,可王哥知道小玉要起诉他的时候,觉得小玉是故意找事,自己只是趁着新人结婚闹了一下,小玉居然还起诉自己猥亵妇女,还想强奸她,便放狠话说,如果小玉敢起诉自己,那么以后小玉闺蜜一家人在当地就没有什么好果子吃,自己还要告小玉闺蜜恶意伤害自己,毕竟自己头都破了,还进了医院的。
小玉听王哥这样说了气愤不已,虽然自己是受害者,可也担心如果自己坚持状告王哥的话会给闺蜜一家带来不好的后果,更担心因为闺蜜为了救自己将王哥打伤了会被判刑,经过小玉认真的思考后,便决定放弃起诉王哥欺辱自己的事情。
这边王哥听到小玉不起诉自己了,觉得小玉肯定是被自己给吓住了,居然还跑到小玉面前去挑衅,嘴里还说小玉身材好,皮肤滑滑嫩嫩的,还叫小玉跟着自己算了。
本来打算息事宁人的小玉当时都要气死了,小玉的闺蜜看到了,便叫小玉不要顾及她们一家,一定要让王哥付出代价。
就这样,小玉当时就去县里警察局状告王哥猥亵自己,并试图强奸。
民警当天就将王哥抓捕归案了,审讯王哥的时候,他根本不承认自己所做的事情,由于民警也没有明确的证据,小玉也提供不了什么证据证明自己被王哥猥亵过,事情就陷入了僵局。
这个时候,小玉的闺蜜拿来了她结婚的时候录制的视频,里面清楚的录到了小玉闺蜜将小玉救出来的时候,小玉身上的衣服都坏了,王哥还趴在小玉身上的视频。
这下证据确凿,王哥也没有办法抵赖,只能声称自己是开心,喝多了,希望得到小玉的谅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闹本来是活跃婚礼气氛的,有分寸的婚闹还能起到一些好的作用,可有些地方的恶俗婚闹,不仅不文明,而且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最后等待王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对于这个案件,不少网友评论道:
“垃圾男人,用喝醉酒当借口欺负人家小姑娘,不要脸,就该让法院多判他几年。”
“可惜了,明明已经没事了,偏偏要跑到人家面前嘚瑟,现在好了吧,自讨苦吃。”
“新娘子一家还是很仗义的,要是换了其他不管的人,那么小玉真的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现在婚闹已经好多了,以前好多地方婚闹的特别厉害,简直就是借着婚闹犯罪。”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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