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名县2023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校2023年初中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学校服务范围内村庄、街道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监护人拥有学校服务范围内的自家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引河以东的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本部招生范围:阳平路以北至北京路以南(含凤凰国际),引河以东至园东街以西。
2、东校区招生范围:原大街乡所有村;原殷李庄乡所有村;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子女。
三、报名地点
属于本部招生范围的到本部报名,属于东校区招生范围的到东校区报名。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毕业小学
8月21日原大街乡小学 实验小学 红旗小学 谢台臣小学
8月22日原殷李庄小学 东关小学 魏州小学 北关小学
8月23日子弟小学 吴水坑小学 南关小学 工农兵小学
8月24日大名镇中心小学 岳庄小学 旧治乡中心小学
8月25日西未庄乡中心小学 五七小学 其他学校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报名所需材料
学生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
1、完整的新版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宅基证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开具村委会证明;
学生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的:
1、户籍所在地中心校开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2、完整的新版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凭证及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近半年水电、物业、取暖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经商、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时需要提供“四证”:
1、监护人的居住场所证明;
2、父母的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主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2023年3月1日前),并有稳定住所的商户和从业人员。经商户以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显示的法人代表为准。务工人员以人社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人社部门认可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长期劳动合同为准;
3、学生原学籍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4、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县户籍的需出具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居住证;
六、注意事项
1、8月27日-29日,到学生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学生须在家,凡因电话无人接听、家中无人导致不能家访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每名学生准备两个纸质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档案袋上面写清姓名、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两个联系电话号码。
3、凡提供虚假证件的,我校将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生咨询电话:6571007。
来源 | 大名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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