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太原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恢复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秩序。
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及跨市域运营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设施设备故障等突然发生,已经或可能造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我市公交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公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组成。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公交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等级。公交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市指挥部领导下,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主要包括受害或受影响人员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等,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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