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母亲被人羞辱,作为孩子的你能够袖手旁观吗?”

这句话出自山东小伙于欢。

2016年4月14日,于欢亲眼目睹其母苏银霞被十一名壮汉辱骂、殴打、甚至“脱裤”羞辱。情急之下,他拿起水果刀刺向人群,造成施暴者一死三伤。

在法庭上,面对法官不合理的判决,他这样反问:“如果你的母亲被人羞辱,作为孩子的你能够袖手旁观吗?”

这句话也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共情,网络上的舆论都偏向于欢。最终在二审中,于欢的判处结果被从无期改为有期徒刑五年。听到最终结果,于欢和网友都松了一口气。

那么,这件事的起因经过究竟是什么呢?于欢和母亲苏银霞现在过得怎么样?“过度”防卫“故意伤害”究竟以什么来界定的?让我们继续往下看,了解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于欢案”。

濒临破产的公司

1994年8月,于欢出生于山东冠县。父亲于西明在当地税务局担任副局长一职,而母亲苏银霞是当地知名的企业家。但他并不是从一出生就是富二代,他的优渥的家庭条件是靠自己母亲白手起家,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在于欢刚出生时,一家三口只能挤在税务局分配给他父亲的狭小的员工宿舍里。后来苏银霞决定自己创业,她用自己工作多年攒下的全部资金,投入了工厂运转中。

努力打拼多年后,苏银霞在2009年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的采购、加工、销售等业务,生意蒸蒸日上,厂房占地面积不断扩大到两百亩,员工也从一开始的几十个扩招到了两百余个。

于欢学习就不太好,随着自己家里的公司效益越来越高,高中毕业后的于欢向母亲苏银琴提出了自己休学到公司帮忙的想法。苏银琴认为家里条件还不错,再说以后于欢也要接手公司业务的,还不如提前让他熟悉熟悉,也就同意了自己儿子的请求。

事实证明,于欢确实有从商的天赋。虽然自己学历、资历都比不上公司的老员工,但于欢态度谦卑又勤学好问,公司的人都很喜欢他。

苏银琴的公司在几年里拿下过大大小小的项目,生意还算稳定。但是做生意本来就不容易,实体经济利润又低,还要面临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经济的冲击,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简直难上加难。不少小企业早已宣告破产,苏银琴的公司也开始呈现疲软的状态。

从2011年开始,全国的经济形势都开始下滑。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为了修建新厂,开支早已超出了财政预算,公司开始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严重问题,苏银琴尝试了很多方法挽救,但可惜于事无补,只能这样拖着。

好不容易熬到了2012年,依旧没有任何转机:市场持续下滑,源大工贸又面临了巨大的资金链闪崩风险。如果再不采取措施,公司破产只是早晚的事。

二、无底黑洞的贷款

苏银霞开始向多家银行进行贷款,国家银行、地方银行还有个人贷款公司全都被她借了个遍。为了贷款,苏银霞注册了多家公司互相进行担保,这也是后来她接触“高利贷”的一大隐患。

大量的资金汇入了公司的账户,虽然缓解了财政困难,但并没有使整个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再加上实体行业回款周期长的特点,苏银琴公司的资金周转还是存在很大问题。

2014年开始,苏银霞的源大工贸以及其他为担保注册的公司由于借贷纠纷被各大银行、借贷公司连番起诉,源大工贸几乎全部败诉,苏银霞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再也无法从正规渠道借到贷款,甚至自己家人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

自己背负的高额贷款和利息像是无底深渊,一点点拉着苏银琴下坠。走投无路的苏银琴只能通过违法手段借钱,最终她找上了吴学占。

要说这吴学占可不是什么“正能量”的人物。吴学占初中时就是个不良少年,经常惹是生非,听别人说他是混“道上”的。后来又在赌场开始放贷,赚了人生第一桶金,他利用这笔钱开了一个房地产公司。

他的公司表面上是做房地产生意的,但这只是一个空壳,实质上就是放贷的,而且还是月息高达10%的“高利贷”。

为了追回贷款,吴学占纠集了一批刚刑满释放又不知悔改的劳改犯进行讨债,口头威胁又或者拳打脚踢借贷者,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

吴学占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逐渐发展成为冠县最大的黑恶势力团伙。冠县工业园区里超过半数的公司都找他借过贷。

如果不是因为正规渠道对苏银琴的态度接近“封杀”,她大概永远不会同吴学占这种人扯上关系,也不会因此遭遇牢狱之灾。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当苏银琴找到吴学占的时候,一切结果早已注定。

2014年7月28日,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100万用于企业周转,约定月息10%,到了2015年10月,苏银霞累计还给吴学占154万。

但借贷对于公司的周转只是治标不治本。2015年11月,苏银琴再次向吴学占借了三十五万,其中的十万收10%的月息,剩下二十五万要求用苏银琴的房子抵押。

苏银琴别无他法,将自己在名仕花园小区的住房拿出来抵押给了吴学占。

2016年1月,苏银霞已经还了将近30万的高利贷,只剩尾款17万左右了,但高利贷就是一个无底洞,吴梦占设置的利息借款人永远无法还清,最后不把借款人的所有财产抢夺干净是不会罢休的。

此时苏银琴公司的效益也大不如从前,所有的钱都投入了工厂生产。而借高利贷的还款截止日期马上就要到了,所以苏银霞只能向吴学占求情,希望能宽限多几天

很明显,吴梦占可不是那么好讲人情的。4月1日,还款日期到了。吴梦占多次派人到公司里讨债。

此时的于欢才知道自己母亲为了维持公司资金周转,碰了高利贷,深陷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面对高额的利息,涉世未深的于欢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除了到公司闹事,吴梦占让催收小弟们将苏银琴名仕花园小区的房子,直接更换了门锁。13日,他又让自己的得力助手杜志浩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把房子内的物品全部搬了出来,还要求苏银霞把抵债的房子过户给他。

面对吴梦占越来越无赖的做法,苏银琴只能选择了报警。

而杜志浩已经处理过很多次这种场面了,老练圆滑的他对着到场的警察一顿溜须拍马,声称这只是简单经济纠纷,没有发生暴力事件。警察巡视了一圈,发现确实没有人员受伤,于是只是口头教训了一下双方就离开了。

警察一离开,杜志浩马上就从满脸笑容变成恶狠狠的模样。他转头将苏银琴的头按进马桶中,让她猛呛几口水后又把她拉出来,并恐吓她说:“你以为警察来了我就会怕吗?劝你明天赶紧去把房子过户,再拿出三十万块钱销账,不然你等着瞧吧!”

随后,杜志浩就带着一群人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只留下一片狼藉的苏银琴。

在这之后,苏银琴又打了四个电话给110报警和市长热线求助,但收到的回答皆是:“这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我们无法插手。”苏银琴的诉求没有得到重视,也没有被解决。

三、为母挥刀伤人

2016年4月14日,一切罪恶在这天爆发。

苏银琴并没有听吴梦占的话进行房产过户,这令他勃然大怒,马上打电话质问杜志浩是怎么办事的。杜志浩接到电话马上向他保障,不管使用什么手段,都会让苏银琴来他面前。

随即杜志浩让10人组成的催收团伙,驾驶三辆没有牌照的轿车,浩浩荡荡地开进了苏明霞的公司。他们从车上搬下烧烤器具,在苏明霞的办公楼前,肆无忌惮地撸着串、喝着酒。

此前,杜志浩还曾以当地出殡的方式,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铁锅,在苏明霞的公司院内,垒起炉灶烧水喝,十分嚣张。

然后一群人将苏银琴和于欢母子二人绑到了接待室,对苏银琴说了很多痛诬丑诋的话。语言侮辱之后,杜志浩又脱下于欢的鞋子,扣在苏明霞的嘴上,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明霞的胸口,这已经属于猥亵妇女的范畴了。

看着自己的母亲任人羞辱,身为儿子的于欢十分愤怒,奋起反抗,但却很快被人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母亲被欺负而无能为力。

接下来发生杜志浩的所作所为更加过分,让于欢彻底失去理智,酿成大祸。

杜志浩一巴掌将苏银琴打在地上,随后竟脱下了自己的裤子,将生殖器官在苏银琴面前蹭来蹭去,嘴里还在咒骂、侮辱着苏银琴。

这一幕对身为人子的于欢冲击很大,他恨不得将杜志浩这个人渣生吞活剥了。但自己被身强力壮的打手死死控制着,无法奋起反抗,只能大声的骂他。

接待室的动静越来越大,引起了过往员工的注意,于是员工马上将这事告诉了同在公司工作的于秀荣,也就是于欢的姑姑。于秀荣马上报了警。

但警察到场后发现没有人员受伤,并没有打算再插手这个烂摊子,只是叮嘱他们了几句“不要动手”之类的话。无论于秀荣怎么哀求警察,希望他们救救苏银琴母子,但警察都不为所动。

面对冷漠的警察和恶魔般的杜志浩,于欢彻底失去了理智,他突然挣脱了控制,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对着杜志浩的肚子就是一刀,顿时血流满地。其他人见状想上来制服发了疯的于欢,于欢拿着刀一顿乱挥,反而还刺伤了几个大汉。

门口正准备离开的警察马上进来制服了于欢,拨打120后又对伤者进行了简单的包扎。而此时的杜志浩却悄悄溜走了,打算自己开车去医院。

原来杜志浩在2015年时开车撞死了人还逃逸了,如果警察将他带走做口供,那自己是个通缉逃犯的事就败露了。

杜志浩到医院后还是因为插队和其他病人起了争执,最终错过了治疗时机,失血而死。恶有恶报!他做了那么多坏事,最终却死的这样潦草。

  1. 法庭审判

2017年2月17日,“于欢案”一审开庭。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于欢的一句“如果你的母亲被人羞辱,作为孩子的你能够袖手旁观吗?”让法官哑口无言

事情传到网上发酵后,网友们纷纷带入了于欢的角色。面对受辱的母亲、不作为的警察还有可恶的施暴者,如果自己再不动手,可能还会危及生命,大家都觉得于欢的做法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网上铺天盖地的“一边倒”意见,法院不得不进行二审,以还于欢一个公正的结果。

6月23日,二审开庭。法院认为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虽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应该从轻判罚,最终刑期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

对于几次报案都不作为的警察和有关部门,监察部门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

至于吴梦占一伙人,资产全部没收上交国家,头目吴梦占喜提有期徒刑25年。

于欢通过在狱中自学法律知识,为父母赢得了不少民事诉讼官司,后来于欢母子在收回了部分客户拖欠的工程款后,偿还了部分欠款并补发了之前拖欠员工的工资。

出狱后他在老家开了一家超市,也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结婚生子,生活很美满。

结语:

“于欢案”的改判被认为是舆论的胜利,这起案件也因为其特殊性入选了“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在我国的法律建设过程中,仍会发生许多错误,不断试错是一个沉重的过程,但又无法避免。

法律建设任重道远,这需要人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