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帮买彩票要50万辛苦费?
哈尔滨彩民中816万,店主索要50万辛苦费闹上法庭。
到底是贪心还是合情合理?法院判决惹人争议。
一张彩票撕破数年情谊,群主收取“辛苦费”惹群友不满,法院判定更是让网友质疑:难道这是在保护“潜规则”?
2021年,黑龙江的张先生便开始在楼下老杨的彩票店内购买彩票。
老杨是周围出了名的热心肠,除了服务态度好外,还经常组织周围的彩民一起合伙买彩票。
为了更好的联系彩友,老杨专门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每天在里面发布有关彩票的最新讯息,收集大家的购彩意愿,以及分配奖金。
因为自家开了彩票店,老杨自己也有许多“心得”,群友们也格外信任老杨,时常直接给老杨转账让其代自己购买彩票。
同买彩票中大奖
2023年1月1日,张先生等25人合伙购买了30股双色球彩票,由老杨代为购买,每股花费100元。
张先生本着试一试的心态,只花费100元购买了一股,可是当天晚上开奖的时候,老杨惊讶的发现,他们购买的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
老杨立马表示这笔奖金一共有816万元!他马上就去省中心领奖,然后按照各自购买的比例进行奖金分配。
事情到这里,每个人都很开心,张先生在心中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当其中的816万元大奖,税后奖金差不多是654万多。
折算下来自己差不多可以分到21.8万元,但是让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老杨居然只给了自己20万元,剩下的1.8万元奖金表示自己要留下来当“辛苦费”。
张先生十分气愤,立马找到了老杨质问情况,没想到老杨却说,自己这是按照以往的惯例来分配的,之前就是这样,只要有人中奖,自己就会留取7.4%-8.4%的“辛苦费”。
按照老杨的说法,这次中奖的奖金将要从中扣走50多万元,想到老杨一分钱没有出就白白的拿走50多万,张先生怎么想怎么不得劲。
但是老杨却不这么觉得,选择哪一支彩票,到中心去领奖,整个过程中自己付出了不少的心血和研究,现在自己拿一些“辛苦费”完全是应该的。
况且这个“辛苦费”早在两年前便有了,自己这个群一成立便有这样的规矩,任何人只要中了2000元以上的奖金,自己就要收取里面7.4%-8.4%的“辛苦费”。
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个人有质疑,也没有人反悔过,现在中了这个大奖,张先生见钱眼开,才会这么多事。
张先生自然不可能接受老杨的说辞,于是双方便争吵了起来,老杨表示自己坚决不可能退还给张先生这笔“辛苦费”,张先生要是有什么不满就去法庭告自己吧!
张先生越想越气,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潜规则”,甚至在自己提出疑问时,群中的一些群友也纷纷附和。
现在老杨说这种话,完全就是利用自己彩票老板的身份和群主的地位来为自己开脱,自己一定要把老杨告上法院,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
心怀不满上法庭
这起案件比较特殊,法官首先听取了双方的陈述,之后便做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这起案件属于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构成此类案件首要的就是由两个或者两人以上的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建立的一分析仪,共同承担风险或者分享利益。
在本案中,张先生和老杨等人建立了一个微信群,这个共同购买彩票的微信群便是其合伙关系的承载者。
在群中的群友共同出资购买彩票,共同平等分享中奖的资金,这些都是完全合理的。
但是老杨并没有出钱购买彩票,并且群友们也没有书面协议来证明。
因此就需要出示群友与老杨从最开始买彩票分配金额时的聊天记录,从而证明的确有这个“辛苦费”的分配习惯。
虽然张先生明确的说过自己并不接受“辛苦费”这个规定,但是根据老杨提供的聊天记录完全可以显示,老杨之前便多次按照7.4%-8.4%的比例来收取“辛苦费”。
并且老杨在群中多次公开告知大家,并没有进行欺诈或者利用自己的身份来进行威胁。在张先生质疑之前,并未有任何人站出来表示反对,这就代表大家都承认这个“辛苦费”的规定。
因此法院认定,彩票群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惯例,那就是每次中奖超过2000元便要支付给老杨一定的“辛苦费”,作为老杨组织众人合伙购买彩票,代领奖金的报酬。
因此老杨的行为是完全合理的,并且老杨收取奖金的比例是按照7.4%来进行,完全没有超出之前约定的比例,所以老杨的行为并不属于侵占他人财产。
对此,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但是张先生依旧坚持老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收取“辛苦费”的行为是违反公共常识和秩序的。
于是张先生便提出了二审,要求法院重新审判。
但是可惜的是,张先生二审上诉并没有提出新的观点和证据,不能推翻一审的判断,所以依旧被驳回。
法院判决惹争议
这起案件一经曝出,便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有不少人支持张先生,明明老杨一分钱没出,只是跑腿领个奖金,怎么就要50万元,这不是强盗是什么!
也有网友认为老杨没错,毕竟规定就是规定,老杨很久以前就在群中说过,大家也都默认,现在张先生站出来反悔实在是不地道。
但是张先生最终还是败诉了,他非常无奈的表示,自己很后悔在购买前没有仔细询问购买的规则。
而老杨也没有胜诉的开心,他和张先生以前玩得不错,不过自己在选择彩票时的确费了不少心思,也怪自己没有制定纸质合约,没有更明确的向大家表示自己“辛苦费”的规则。
现在和张先生闹得十分不愉快,心里也实在不是滋味。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难道群里面的“隐性规定”能当合同来使用吗?法院这样审判是不是在支持那些“潜规则”呢?
不少人认为,合同这种东西肯定是要书面证据才能成立,如果不是纸质的,哪里算的上是正式的合同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因此,合同不仅仅是书面的,只要双方通过言语行为或者其他有效方式表达了各自的态度与意愿即可代表合同成立。
只要这份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便会被认定是有效的合同,案件中的老杨就是通过微信群聊天来制定相关的合同的。
并且群友也表示了支持,并且老杨收取的“保护费”完全是在规定之间,并没有违反合同条约。
因此,老杨的行为完全没有触犯法律,是合理的。
这起案件特殊的原因便在于是“彩票”引起的纠纷,有些比较了解的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因彩票、体育彩票等赌博活动产生纠纷的,不予法律保护。
那么为什么老杨和张先生的案件却能被法庭审判呢?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是指国家统一发行或者经国务院彩票发行管理机构批准发行,并由公众自愿购买、按照规定方式确定中奖号码、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奖金数额并向购买者支付奖金的一种有奖证券。”
案件中老杨购买的是国家统一发行的彩票,是合法彩票,并不属于赌博一类的活动,其购买的双色球是经过国务院彩票发行管理机构批准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因参与国家或者社会组织开展的有奖销售、有奖募捐等活动产生纠纷的,受法律保护。”
因此,双方完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
或许生活大家多多少少都购买过彩票,但是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要参与非法活动。
同样,这起案件也给大家一个警示,在与他人共同参与某项活动时,一定要明确的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最后因为利益的分配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各位在生活中买过彩票吗?对于老杨收“辛苦费”的行为各位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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