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沪[浦]征地房补告〔2022〕第7号),涉及祝桥镇上海东站2.2平方公里核心区G1503西侧地块动迁房屋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涉及房屋补偿户数和建筑面积

1、四至范围为:浦东新区祝桥镇东至G1503,南至金亭公路,西至川南奉公路,北至祝钦路。

2、居住房屋产权数112,建筑面积19057.24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

1、本拟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元(人民币,下同)。

2、本拟征地范围“价格补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

三、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

1、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①货币补偿(√);②产权调换(√);③易地新建(×)。

2、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3、产权调换房屋:

①产权调换采用现房安置,现房坐落民乐城兰丽苑,安置基价2750元/平方米(基价,一房一价),总建筑面积2740.8平方米,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77746号,规格:

规格

单套面积(平方米)

套数

一室户

50.09-50.18

14

二室户

70.97-75.47

14

三室户

85.43-86.05

12

②产权调换采用期房安置,期房坐落康美雅苑(六灶02-01地块)、怡城雅苑(六灶07-01地块)、润怡家园(六灶03-01地块)、润泰家园(六灶08-01地块)、川沙新镇六灶地区03-0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0683.87平方米(期房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安置基价为2771元/平方米(基价,一房一价),规格:

规格

单套面积(平方米)

套数

一室户

61.73-63.84

132

二室户

77.82-84.09

150

三室户

99.33-113.63

99

4、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等标准:

①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有证建筑面积(含可建未建)12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1800元,按1800元发放,超过约定过渡期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增发50%;超过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②居住房屋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有证建筑面积(含可建未建)10元计算,每户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以期房调换的增加一倍计费;

③居住房屋搬迁奖励费标准为在签约期内签约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有证建筑面积(含可建未建)200元计算;

④其他补贴费用标准为在签约期内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被补偿户,给予每户2万元的签约奖励;具体详见补偿口径。

5、居住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补偿费用: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等及其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评估和补偿口径执行。

6、其他事项: / 。

(二)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签约期限7天,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示。

(三)房屋补偿评估单位

房屋补偿评估单位为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四)房屋补偿实施单位

房屋补偿委托实施单位上海市浦东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 。

四、本拟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3年9月8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略,详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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