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统治阶级历来宣扬以“仁”治天下,古代明君也被称为“仁君”,因为施行“仁政”,所以才会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王朝蒸蒸日上。

但是,细读历史便会有发现,古代统治者的外“仁”,是建立在内“法”的基础上,严刑峻法治民,残暴阶级镇压才是王朝统治者最为隐秘也最为真实的嘴脸。

为了维护阶级统治,维护皇权地位,古代统治者设立了无数令人闻风丧胆、极不人道的刑罚,名目有数千种之多。

其中最为著名的残忍酷刑有,凌迟处死(将犯人活刮3000刀以上,折磨致死)、五马分尸、车裂、腰斩、砍头等等。

当然这类残忍酷刑,一般针对的是谋逆、造反、欺君以及其他严重犯罪。体现了古代统治者残酷无情的一面。

然而,为了彰显仁德,我国古代统治阶级在面对这些重刑犯、死刑犯们的时候,也会适当体现出一些人文关怀。

这里顺便说明一下,大家不要被影视剧所欺骗和迷惑。

古代大部分正常的王朝时期,判决一名死刑犯,绝对不会像电影电视上那样,县令或者其他什么官员惊堂木一拍,一声令下就斩立决了。

其实我国古代对于死刑量刑是异常谨慎的。毕竟人命关天,况且古代农耕社会、冷兵器时代,人力无论是战争需要还是生产需要,都是极为宝贵的资源。

真实情况是,古代要判决一个死刑,需要经过严格的报批程序,层层复核把关,最后甚至要呈请最高统治者皇帝朱批同意,往往等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确定执行死刑,形成死刑判决的闭环流程。

这也就是说,死刑犯往往被判决之后,不一定立即就死,而是要等上一段时间,而这个死刑执行的时间,大多数朝代都选择秋后。

这是因为秋后万物萧条肃杀,氛围足够,另外秋后也就是秋收之后,体现了农本思想。

这其实也是“仁政”思想的一种体现,毕竟什么事都不能影响秋收。同时,也给死刑犯一定的缓解时间,毕竟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我们知道古代统治者尤其是在皇家遇到喜事大事之时,往往习惯于宣布大赦天下。

那么一部分运气好的死刑犯,刚好在赦令范围之内,在遇到大赦之时,便会免除死刑,重获新生。

这是古代统治者,来彰显自己的仁德爱民的惯用手段。

相比于死刑时间的设定、具有偶然性特征的“大赦天下”,古代这一特殊规定,更加体现了统治者追求“仁爱“之心。

这个特殊规定,是指古代对于死刑犯最后一餐断头饭的安排。

断头饭的历史源头,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庄王时期。楚庄王是乱世霸主,既然乱世之中,自然战争是避免不了的。

有战争便有战败国与战胜国,战败国的俘虏甚至平民都会成为战胜国的刀下鬼。

当楚庄王在一次下令处决战败国俘虏时,内心突然生出怜悯之情。

楚庄王动情地对臣下说,这些敌国士兵们他们是勇敢的,在死前就让他们再吃一顿饱饭。

楚庄王的这个提议,得到大臣们的一致支持和赞叹。于是楚国便安排好酒好肉,让这些即将赴死的战俘,吃上了最后一顿饱饭。

因此事,楚庄王也赢得了仁慈之君的美名,得到了更多的追随者,最终成就了霸业。

这一做法,后来被历代王朝做效仿,以彰显自己仁君之风度、仁政之行为。

甚至到了宋朝时期,朝廷还特意将断头饭的安排,形成一套制度,细致到一顿饭经费多少。

据宋史记载,当时一顿断头饭明确成本为5000文,相当于当时平常人家十天吃喝花销,等同于现在的1000元左右。

可见古代断头饭还是十分豪华的。

不知道何时开始,关于这个断头饭的菜食,有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不成文的特殊规定。

就是在死刑犯的这最后一顿饭里,必须要放上一块腥臭的生肉。

即使官方没有给死刑犯放上生肉,死刑犯的家属也会请求为死刑犯送去一块生肉。

这是为何呢?

这里头的说法较多,流传最广的说法是源于封建迷信思想。

因为传说中,人死之后要经过奈何桥喝了孟婆汤才能转世投胎。

而奈何桥中的孟婆,则养了两条烈犬。

这两条狗,可以说是惩恶扬善的化身。因为只要是善良温厚的鬼魂过桥,它们不但不会为难,还会帮助牵引过桥。

如果是恶贯满盈的恶灵过桥,那么它们便会冲上前撕咬这些恶鬼,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很多古代典籍中,有关于孟婆桥的描述:“两犬及狞恶,迎吠河津,不容人过。”

这里可想而知,既然是死刑犯,生前肯定是犯了重罪的,那么死后也就是属于烈犬攻击的恶灵之列。

而这最后一顿断头饭中的生肉,便是携带给这两条守在奈何桥边的烈狗的,因为有这块肉吃,狗便顾不得追咬灵魂,死刑犯们也可以趁机过桥,去往来世。

当然,古人这些黄泉之说,现在看来纯属迷信之说,但是在封建社会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是很有市场的。

因此这种特殊规定,才会在古代盛行不衰。

只是到了现代,随着唯物主义的发展,这种封建迷信的规矩,才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