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徐斌,上海秦兵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文有删节,原文见“徐斌房产律师”微博)

我们所给年轻人的岗位有两种,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前者没过法考),都不限制专业。

我用过过了法考的非法本实习律师律师,用过五院四系包括清北的学生,用过没过法考的法学生,也用过没过法考也没学法律的助理。

从胜任工作的角度说,助理工作的二三十件事儿,上述人员里,除了五院四系的孩子明显法律底子好以外,其他人没有明显区别。

过去我们甚至只用过了法考的,但是后来我们至少有一半是没过法考的助理,因为实习期太短了,频繁“转正”导致打印复印扫描这种工作总是常年需要招人,所以才开始大量用助理。我们原告多,经常是烂尾楼做债权申报,或者几百户起诉要开发商赔偿,不招大量助理工作根本忙不过来。

学法的、不学法的、过法考的、不过法考的,在做基础工作的时候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就算法学科班出身,写起诉状这种最基础的工作也得培训,而一个一点基础也没有的菜鸟,律所培训之后照样可以给客户弄出几百份起诉状:案子有主管律师和工薪律师,到了助理这儿最主要的不是你懂不懂,胜任不胜任,而是区别在认真细致,别写错客户名字。助理不拿主意、不见客户、不上法庭、不负责任、不做决策,二三十件事儿全部都可以通过培训解决。

至于懂不懂,法律就是给人民服务的,所以非常平易近人,就是只要你专门做这个工作,你迟早会成为专家。法学教育决定不了上限。

大学四年,硕士三年,其实本来也不教怎么立案,怎么准备材料,怎么和客户沟通,但凡是工作中用得上的,学校都不管教,职业教育基本靠单位完成

什么法学素养,什么各派理论,什么驾照C,什么法律英语,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法学院有句坑人的话,就是“理论学好了”比什么都管用。

如果我们讲逻辑,我们就要讲科学,如果我们讲科学,我们就不要避而不谈效率问题。如果在几万个小时的工作里,如果在数万万个判决里,理论都没有用武之地,那就应该优先学习几万个小时的工作怎么干,优先学习研究总结过去的实务经验,才是教学的重点,就像数学要先学一加一一样。

大学还有个问题,就是不和谐的都不教,也不讲,但是我们的法律环境决定了我们有很多不能说的实务经验,比如政府的政策是实实在在的影响案件的结果,我们教学生的理论最高,法律次之,行政再次之,而实际情况就很复杂,甚至可能是反过来的。最高级别的学者,在空白纸上签字,想靠权威去左右判决,那么学者的分量有多大,这一定是可以客观评价的。而法学作为一个学科,绝不应该教错的东西,就是这个题明明选C,但是为了面子,只能说选B,甚至有时候老师们都不知道该选B。

当我们的教育,从准确率上没有保证,就是灾难:哪怕你只有30%的内容是错的,对工作来说就是100%,因为每个知识你都要再验证对错,这个教育就完了。

幸好,助理的工作够简单,也不承担责任与后果,责任是律所和律师们承担的。

说话办事,效率高低,是否及时反馈,才是区分助理们给律师留下印象好不好的主要内容。知道哪道题选什么没用,因为律所最不缺的就是知道选项的人,但是会邮件合并,带着脑子上班,面对客户的询问的时候能从容应对,这种才叫做“学习能力很强”。而就算五院四系包括清北的孩子,法律功底的优势对于基础工作的影响也不是特别的大:在律师们讨论案子的时候,好学生能插得上话,其他人只能默默记笔记。

影响最大的,是这个孩子的性格脾气,这个和上什么学上什么专业真没关系,最好的学校,也有最不适合做律师的学生,比如一个大男孩,因为一件小事,突然就在开会的时候崩溃大哭。这个事儿发生在老秦管理的时候,我只是听说的,但是因为当事人是清华学生,所以给我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

从晋升的角度说,没过法考的只要来律所,基本都要考,所以殊途同归就是拿执业证。干得好的、能力强、收入高、评价高的律师,基本上来自各个专业、各个学校、各个性别、各个年龄段的比例,是一样的。

因为样本小,评价相对主观,也就不做数据统计了,如果做,个人感受可能非法本的律师能力平均略高于法本律师。大家都是感受,没有一个更权威。我的感受可能比大部分人的感受来讲,不敢说是权威,只能说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如果有不同的见解就当看个乐子吧。

从其他专业转过来的员工,和法学专业的员工区别在哪里呢?

就是我之前讲的,性格问题。我说个观点可能之前没人提过,算是我总结的一个不太成熟的观点:人普遍不珍惜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行业/职业/专业。

这现象就不光是法学。

就是你看,为什么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从其他专业转过来搞法律,除了少数三四十岁转行,大部分都是二十四五,在原来的专业干了半年一年就开始转。

按道理说,在一个行业专业工作到天花板,包括能“感知”到天花板,怎么也得三四十岁才能够着天花板,而不是二十四五。因为人的社会阅历、对行业的理解程度,都是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分辨。所以你不能说,各行各业都没有前途,也不可能说,凡是从别的行业过来的都是精英,那搬了半年砖就司考来律所的,总不能是搬砖的精英吧。

我不是想说学法的人都不好,不学法的人都好,因为中国大学教育你懂的,脱离业务是普遍的。

我是讲人性,就是对待自己的第一份工作,第一个专业,第一个职业,甚至第一个恋人。年轻人都有很多不成熟的、年轻人特有的情感,就是情愿相信家里指腹为婚的不是真爱(高考通常父母决定了学校专业),自己爱恋的白月光才是唯一,所以,他总想着要“出去看看世界”、“做我真正喜欢的工作”。正是因为年轻冲动没经验没见识才如此,才会有这种普遍的不爱自己的专业,总是想离开的情况。

也正是这样的特点,让大多数人有了第二个特点:人对待自己转了专业的工作,就态度更端正。

就是你会看到,当法学生做自己的第一份在律所的工作的时候,他是时刻保持一个“难道我这辈子就这样”的心态,但是从其他专业转过来的人,就是一种“我可不想回去搬砖”了。

一个是随时要退,一个是没有退路。

一个是要出去看世界,一个是出来看世界。

一个是原配的未婚夫,一个是舔狗。

我的主管律师里面,有个华政商学院的小孩,我现在几乎忘了他是商学院出身,直到前阵子高考结束,很多人讲报学校、报专业的时候,就提到了华政商学院这个尴尬的不行的报法,有点像是中华女子学院的男生一样,又放弃了211、985,又找不到法学工作。

其实我想讲个我认为不同的点,就是律所不要歧视华政商学院的求职者:当一个华政商学院的孩子来律所的时候,他是更会好好干的,因为他会感谢律所给了一个不歧视他的机会,而且,他想证明自己不比华政法本硕毕业的同事差。

你把华政商学院的孩子全放到律所,未必普遍表现超过法学,但是那个自己求职过来的,相当于一种逆筛选,他不是沦为一个律师,而是他沦为一个商学院,自己跳出来做律师的。那么同样的现象,可能法学也一样存在,就是华政法学可能有个就想做注会的,他去考了,也去了普华永道,他可能工作表现也很好。

学法不会把人学废,学商也不会让人学好,只是学法的人对法律行业是大概率,而这一大群人里有很多随大流学法的人,有很多“沦为律师”的人,这些人会拖学法的愿意好好干法律的人的后腿,而非法本跨专业过来的人里面,不想干律师的人压根就没来。这就是为什么我说,非法本律师比法本律师留给我的印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