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去珠宝店选手镯,试戴了一个价值12000元的手镯。不料手镯戴上,就无法取下来,老板觉得玉镯跟女子有缘,让女子买下来。此时,女子直言,戴手镯的时候,经过我同意了吗?
李先生经营了一家珠宝店,店铺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是足以维持全家的日常开销。一日,钱某来到了李先生所开的这家珠宝店,而钱某也对店铺里摆放的各种不同的玉镯都进行了仔细查看,但是女子看了多款都没有满意的。
随后店员咨询询问了钱某的需求,为钱某推荐了价格较为昂贵的这款12000元的手镯,钱包看到这款手镯的的色泽之后,当时就非常满意。
当时店员就询问钱某是否需要试戴一下,看看效果。钱某当时就点头答应了。然而手镯戴上去容易,想要取下来竟成了难事。
手镯戴上手腕之后,钱某表示还是有点不满意,于是店员准备将手镯取下来,但是这个时候却出现非常奇葩一幕,店员稍微有点用力,钱某就大喊大叫,一直声称自己的手腕太痛,根本没有办法取下镯子。店员尝试了多种方式之后,每每要取下镯子的时候,钱包就开始不配合,不是喊叫,就是握紧拳头。
这个时候李先生看到,就赶紧上前来帮忙,但是钱某依然像之前一样表现,拒不配合。而后李先生耐心地与钱某解释,希望其能够配合,否则无法将手镯取出。而钱某表示自己手腕很疼,现在取不下来,要求李先生将手镯以100元的低价卖给她。
李先生平日里做生意价格一直都开得非常实惠,因此回头客还是非常多的。从来没有想到会遇到如此奇葩的事情,12000元的手镯再怎么便宜也不可能到100元,这明显是讹人的情况,于是李先生当场就打电话报警了。
民警接到报警电话之后。立刻就赶到店里,进行了双方调解。钱某声称当时试戴的时候没有经过她的同意,是店员自作主张给她戴的手镯,现在手镯取不下来了,现在不能怪她,她觉得她提供的100元购买手镯的方案非常合情合理。
而李先生表示,试戴的时候是询问过钱某的,而且当时钱某就点头答应了。对于100元购买的方案根本不接受,这样的话,李先生表示宁愿将手镯砸碎。
当时李先生就拿起锤子准备敲碎手镯,而钱某当时又不配合了。说根本不到砸碎的手镯的地步。而随后警方也进行了劝解,李先生最后想想还是和气生财,于是还是答应了钱某以100元的低价将手镯卖了她。
刚开始的时候,钱某与李先生进行纠缠,并且要求李先生将手镯以100元低价销售给她,李先生不愿意报警进行了处理,最后李先生抱着和气生财的目的,最终将手镯以100元低价卖给了钱某,最后撤销了报警。
钱某利用李先生想要和气生财的心理,想要尽快平息事情,逼迫李先生不得不答应将手镯以100元卖给钱某,这里的李先生的自愿其实已经违背了公平原则,所以后续的话,李先生其实可以要求法院撤销民事交易行为。
而从整个事情的发生与走向,很明显可以看出钱某有非常明显的想要占有手镯的目的。而且女子表示要以100元的低价购买手镯,这里的价值也是非常不对等的,并且女子多次反对,也不配合取手镯,这在行为上也是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面的敲诈勒索的要件的。
再加上此款手镯价值比较高,达到12000元,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该女子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女子试戴万元手镯,以弄疼手为由要求商家赔偿,更是提出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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