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吴先生如往常一样的回家停车,只因碰上一对霸道夫妻,叫嚷着吴先生停的是“他们家”的车位。不但张嘴辱骂,见吴先生“敬酒不吃”,更是直接将他抱摔在地,动弹不得。

【案例摘要】

近些年,因争抢车位而引发的口舌、纠纷、伤人事件,屡见不鲜。但近日,在浙江杭州的吴先生所遭遇的事情真可谓是无妄之灾,那么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事发当天,吴先生回家进小区找车位的时候,正巧一位业主的车刚好驶离车位,吴先生正一边暗自庆幸今天运气挺好的,一边将车在车位上稳稳停下。

事情发展到这,是不是合情合理?很稀松平常的一个场景?可就正当吴先生锁上车门,举步向家走去的时候,身后突然冲出来一男一女,这夫妻二人气势汹汹地将吴先生的去路挡住。女的横眉竖眼,指着吴先生就吼道:“你凭什么把车停我家车位上!赶紧开走!”

吴先生确信自家小区的地面车位为公共车位,向来以业主车辆先到先得为准。便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予理会,继续走着。谁料这夫妻二人见他不搭理自己,随即音调拔高八度,一唱一和的对着吴先生就不干不净地辱骂了起来。此时的吴先生终于是被二人的恶言恶语所激怒,逼不得已停下脚步与对方对峙起来:“这小区的车位向来都是公用的,先到先得!怎么就成了你家的?简直无稽之谈。

这个车位我家停了一年多了,只有我家的车能停,就是我家的,别人都不敢停!”……女的越说越愤慨,越说越激动,理直气壮的态度就仿佛面前的吴先生真的是那个侵占了她家私家车位的“暴徒”;她老公也没闲着,步步紧逼,跟着吴先生边走边骂,手上还小动作推搡不断,一路把吴先生逼到了绿化带的路牙边。

说时迟那时快,原本停下脚步,与二人已略有距离女人突然抬脚就是一个暴冲,对着瘦弱的吴先生一个大力的冲撞,反应不及的吴先生直直被她推进了路旁的绿化带中。歪歪斜斜躺在草皮上,缓了缓神,这才狼狈不堪地捡起自己的包,眼见面前这对凶神恶煞的夫妻俩,不是什么善茬,再多的道理也是说不通的了。为了避免继续与二人纠缠,吴先生踉跄的从绿化带中爬起身就要离去。

可事情并没有如他所想那般轻易结束。男的趁吴先生一个不注意,忽的从身后环抱住他,将猝不及防的吴先生拎起来反手就是一记重重的抱摔,随着毫无预警的背脊砸地,吴先生整个人倒地抽搐不止。此时凶悍的夫妻二人见状,竟丝毫不关心吴先生是不是被摔伤了,甚至认为吴先生是故意躺在地上“装死”!索性不知悔改的随意将横躺在人行道上的吴先生朝一旁路牙挪了挪,随后扬长而去!

监控视频清楚的拍摄到整个冲突过程,吴先生的退避、理论,夫妻二人的咄咄逼人,推搡、冲撞、抱摔,扬长而去。不仅如此,最令人发指的是这夫妻二人在破口谩骂、动手推搡、实施伤人的整个过程中,他们的孩子竟然就在一旁看着!如此这般的言传身教着实令人无语。

而后动弹不得的吴先生是被闻声赶来的保安等人送往医院治疗的。经过医院的一系列检查,吴先生胸椎部位竟有十二处骨折!吴先生的妻子陈女士,站在急诊室外哭的像个泪人,她再也没有想到,再寻常不过的一天,会成为如此一场噩梦。

据陈女士与小区保安陈述:该小区停车位分为地下车库及地面车位。地下车库是属于业主出资认购,有固定车位,有产权证,为私家车位但由于价格高昂,并不是所有的业主都购买了地下车库的车位;而地面车位,就是物业公司为了缓解没有购买固定车位的小区业主停车问题,而在地面上公共区域划分出来的,本就具有流动性大和不固定性,故此吴先生之前说的“先到先得”,并没有问题。

就当吴先生和妻子陈女士以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所受的伤害、痛苦都会交由法律来维护的时候。霸道的夫妻又开始整花活了!

公安机关在接到陈女士报案后,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依法以涉嫌故意伤人罪将“潇洒抱摔”的男人刑拘。此时“抱摔哥”的老婆如同大梦初醒一般,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刑拘啊!这可不是民事纠纷啊,这可不是赔点钱道个歉就能了结的事情了啊。自己的老公面临的可是“牢狱之灾”啊!

这天,当受害人吴先生还只能在医院病房卧床治疗的时候,妻子陈女士一开家门,就只见“抱摔哥”的老婆——当初那个横行霸道、颠倒黑白的悍妇,此时已没了当初嚣张跋扈的气焰——一副声泪俱下、悔不当初、痛不欲生的表情,带着大批媒体朋友,如同狂轰乱炸似的要往门里挤。一见陈女士开了房门,更是当着众人的面,扑通一声就跪地求饶起来。

“我家里不容易”……

“我丈夫有心梗”……

“他经不起折腾”……

“孩子还小,还在读书”……

“家里只能靠我老公”……

“确实是我不懂事”……

“我希望那个叔叔快点好”……

“我希望你们能原谅我们”……

“抱摔哥”老婆此行的目的,可不是简简单单的道歉而已。她如此一番声泪俱下的忏悔,全都是希望吴先生、陈女士能够出具刑事谅解书——向司法机关明确表明不再追究她老公的责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感叹一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以案释法】

1.小区停车场归谁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我们可知,小区内部的停车场归物业进行统一管理,没有独立产权的、占用公共区域所划的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2.“抱摔哥”会被判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们可以看到吴先生胸椎十二处骨折至少已造成轻伤,具体伤情或后遗症鉴定还有待权威机构开展后定量;那么“抱摔哥”势必会依法受到相应量刑。

3.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由此可知,“抱摔哥”夫妻二人需要赔偿吴先生一系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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