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
但愿这辆“警车”不要再出现在街面上
今天,在信阳万达广场,出现了一辆“四不像”“警车”。
警灯、警标一应俱全,但是其文字标识却是“治安巡防”,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安,消防等部门似乎没有联系。
装了警灯,涂有警用标识必须悬挂警车牌照。
但该车又悬挂了地方车牌,不知道这辆车是经过特许的吗?经过特许有例外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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