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夏津县卫健局传出消息,当地一处一级医院,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两处违规问题,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法事实显示:

夏津祖申医院,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另外,该医院还存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基于以上两项违规,分别给予罚款:2万元、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夏津祖申医院,整体购买了原夏津县宋楼镇卫生院,于8月12日搬迁至新院,主打颈肩腰腿疼专科,规模床位50张,系一处一级医院(基层医院)。

而上述处罚,系在搬迁前在检查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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