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又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强奸案”上了热搜,如图。

这件事总结一下就是,订婚回门宴后男女婚房发生关系,女方突然说要加名和补彩礼,女方的母亲还特地在发生关系后录音套话。在此期间,男方希望婚后一年再加名,而女方不愿意,所以在发生性关系的四天后报警说被强奸

之后的事情就牛了,我们先看看女方的态度,发生关系后女方报案之前,女方就立马就有过关于房产归属的谈判,女方以此威胁男方及男方家属,意思是,如不过户,则送进大牢。

报警后更无语,在派出所女方仍然以房产和彩礼来威胁,意思是说,只要答应房产过户,剩余彩礼补齐,就可以调解,就可以不追究男方的法律责任,反之则“公事公办”。

可我们看看事件中,当地执法司法是怎么做的?警方的调解居然和女方诉求一样,还在民警的见证下签保证书。综合这件事种种奇葩行为,这样一个仙女创业成功还把男人送进去的案例下,暴露了2个现象。

第一,司法太过双标。通过这些年metoo事件,以及诸多女性同意事后改口的事件(辱阿里女员工),发现不管是舆论还是法律,对于女性几乎没什么影响,但对男性却相当不利。

这事给男人定罪都比较主观化,就凭单方面女方口供,以及女方家凭借男方的性格和礼貌,诱导性的录音,直接给男人定罪了。按理说犯罪的案例,理应重证据轻口供,而现在是啥有力的证据都没有,就把人拘了,还准备起诉判刑。

疑罪从无本来也是基本原则,可在仙女控告男性这一块完全体现不出来,已经发展到了男人疑罪从有。现在只要仙女们提出哪个男人骚扰强奸什么的,那么就必须要男人来证明自己没这么做过,否则男人就是做过。

对于是否真的构成犯罪,在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明显就要靠别的旁证了,比如电梯里俩人的监控录像等等。而电梯里的监控,明显可以看到,女方相当主动,双方搂搂抱抱亲密地进了婚房。

所以这件事可怕的地方就在于,男方的实际证据不算证据,女方的说法才是证据。更神奇的是,就算女方明显全程很主动,事后只要说自己被强奸,居然也被认可。我突然发现,这好像在19年,她们就有预案了。

看看妇女报上面说的,其中两点特别有意思,第一是被迫同意不是同意,第二就是同意可以撤销。这两点主观性特别强,几乎谁都可以说自己同意是被迫,反映到这个案件,女方当天同意四天后不同意,是不是属于“同意可撤销”。

这样的话,是不是强奸完全看仙女心情啊,只要不满足仙女狮子大开口,哪怕当时仙女同意了,事后也可以随时不同意,你证明了她当时同意,她也可以说不是真同意(胁迫)。

这种逻辑下,你告谁告不赢呢?关键最离谱的是相关部门居然认可了,还拘了男方100多天。仙女们有说自己是被迫同意,和撤销同意的权利,男方有没有呢?很可惜,男方哪怕是无意识被迫含糊答应一次都是死证了。

就像这次男方被拘100多天,就像货拉拉司机不认罪就一直拘押不让见亲人和自己请律师,这不就是胁迫吗?但这种胁迫下的“认罪”可撤销吗?另外,男方签的保证书一样是胁迫吧?男方能推翻吗?

第二,面对案件的质疑声,评论区仙女们一直发言说,只要女方不同意就是强奸,而且男方自己“承认”了。很明显,仙女的那些说法,都站不住脚。

首先你说女方不同意就是强奸,可男方直接拿出监控了,女方明显很主动,而且还是发生在刚订婚那天。所以如果说是否尊重女方当时意愿这一块,男方明显没问题,并不存在强奸。

如果说男方自己“承认”,可明显与监控不符的诱导式录音,以及105天的拘押,这种“承认”明显有问题。这背后的逻辑就是,不管过程怎样出格,但只要得到男人承认的结果,那男人就是承认了。

按照这个逻辑除非是那种宁死不从的抗拒,否则哪怕是中途放弃抵抗的都不能算强奸了,这明显于理不通。可就是这种荒唐的说法,现在成了仙女们主流评论,直接认定男人有罪。

回归这个案件,我们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看待这件事,我们就会发现很多问题,其中4个特别明显:

1、真反感男的,不想和男的做,为啥订婚为啥拿彩礼?为啥监控里如此主动?

2、真想结婚的话,双方在订婚后,女方又那么主动,发生了关系会这么大张旗鼓吗?

3、如果真想要20万彩礼和房子加名,男方并没有不同意,只是彩礼的另一半结婚当天才能给,至于更值钱的房子他们预防性的说结婚以后1年才能给加名。

男方承诺的这两件事,都是有监督和保证书的,只要女方好好结婚过日子根本不怕男方赖掉,那么为什么女方为什么那么急着,在结婚前就要到手呢?

4、真强奸会4天后报警?直接订婚后主动去的婚房,发生关系后诱导式录音都准备好,期间报警前后还各种借此威胁索要钱和房?要求在结婚前就给,女方一家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这四个问题,每一个都细思极恐,这是真想结婚吗?再看看那上面的2个现象,更加令人无奈。司法上明显偏向她们,即便傻子都能看出有猫腻依旧如此,而且众多仙女居然都很认可还找蹩脚的理由洗白。

这个案件判强奸如果成立,被影响可不仅仅是准备结婚的男性,以后男人只要和女人发生性关系,除了嫖娼都有可能被告强奸。像婚恋相亲,引诱男人和她发生关系,转身告强奸勒索的其实已经不少了。

这是婚恋上,如果扩大化,碰上心机更重的,就在和你上床时故意欲拒欲迎,让男人以为是情趣,但实际上她全程主动只是中途喊了句不要,就这录音下来告强奸,那按照现如今的情况男人没法破啊。

是不是以后每一次性关系,男人都必须全程录音准备证据?或者还得去备个案,否则就有被告的风险,哪怕是结婚也是如此。像这个案件里仙女们说的,就算结婚了妻子不愿意,都属于婚内强奸,同样是犯罪。

这时候有男人都在评论区问,结婚的意义在哪,很多仙女反击说,女人不是工具非要做买个娃娃。其实从对话中可以看出,双方的争议完全不在一个维度,考虑的问题也不一样。

女方单纯或者故意将男方的话错误的理解成,结婚就是想做就做,认为自己不是“工具”。而男方的意思并非如此,男方是恐惧,按这形势结婚之后发生关系被污蔑强奸怎么办,要知道结婚双方生活在一起,可比未婚男性更容易被引导入套。

虽然两性争议很大,但有一点很不错,起码男性开始思考了,结婚的意义是什么。这种思考,又揭露了社会很残酷的一个现实,就是现在的婚姻,对男性几乎没有任何保障。

本来婚姻关系的产生在,人类乃至于动物界,就是对性和生育的的规范,以及维持雄性的供养价值。可现如今无论是舆论还是法律,只保留了对男性供养价值的分配要求,对女性性和生育的规范并没多大限制。

就像结婚以后,你的妻子完全可以跟别人做,甚至生别人的孩子,这点丈夫别说很难发现,发现了也不是多大的问题,我们可以去查一下,这些连违法都不算更别说犯罪。

至于女人说的那些承担家务伺候公婆,我们听听就好,完全是空头支票没有法律效应,现在有几个结婚真的做好了?她不做男人根本没一点办法,可男人出房出车出彩礼出各种钱那可都是实打实的。

翻遍有关婚姻的法律,也可以问问那些律师,我们根本找不到婚姻对男人的任何保障,更别说意义了。现如今婚姻唯一的保障,就是女性的各项权益,以及她能分走男人多少财产。

现在的大多数人的现实就是,婚姻对男人来说就像一场豪赌,一场女性空手入场筹码全由男人负责的豪赌,这种规则下注定了无论结果如何都是男人输。

区别只是在于,女人赢的多和赢得少而已,赢的多了男人一无所有。赢得少的那种情况,比如非亲生被发现,那也只是少分一点财产而已,她没有任何损失。

你说非亲生的话时间长了的话,男人会获得差不多2万最高不超过5万的精神赔偿?可女方直接分走了至少一半的钱,还有加名的半套房和彩礼,这2万又算得了什么呢?说到底还是拿分走男人钱的零头赔给男人。

这是细思极恐的现实,当然更可怕的是以前,男人根本没去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