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通知

详情如下:

菏泽市牡丹区豪润浮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刘口浮桥收费标准延续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和《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县区定价权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决定延续执行原收费标准。你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改、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3日。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附:菏泽市牡丹区豪润浮桥有限公司刘口黄河浮桥渡运价格表

菏泽市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1日

附表:

菏泽市牡丹区豪润浮桥有限公司

刘口黄河浮桥渡运价格表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单 位

空 车

重 车

微型小货车

车次

10

10

2吨以下(不含2吨)

车次

15

30

2-5吨(含5吨)

车次

20

30

6-10吨(不含10吨)

车次

30

50

10-20吨(含20吨)

车次

30

60

主车六轮、十轮、斗车八轮挂车

车次

50

200

10吨半挂车

车次

30

100

10吨厢货车、罐车

车次

50

100

后八轮单车

车次

30

100

前四后四轮车

车次

30

80

前四后八轮车

车次

40

100

一一三轴及半挂车、吊车(21吨以上重车每吨5元)

车次

60

5/

10座以下客车(含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电动轿车)

车次

10

11-41座客车

车次

20

30马力(含30马力)以下

车次

10

30

30马力以上

车次

30

100

柴油三、五轮车

车次

5

15

小型机动三轮车(含三轮摩托车、电瓶车)

车次

5

摩托车、轻骑车

车次

3

1、车辆的吨位系车辆管理部门核定的吨位;

2、货车、拖拉机实际载重量超过规定吨位的,每吨加收10元;

3、自行车、行人、畜力、地排车免费;

4、军车、抢险车、救灾车辆免费;

5、有效期至2026年8月23日止。

来源: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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