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6号),现开展2023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支持资金项目补充征集有关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1日-9月1日

02

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通过科技保险产品获得贷款或分散风险,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实际保费的60%给予企业贴费支持,每家企业年度保费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03

支持条件

1.企业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

2.企业年营业收入(指企业保险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3.科技保险是指以与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科技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或生命、科技企业对第三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创新活动的预期成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科技保险产品应获得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现行有效。本年度主要支持融资类保险、研发类保险、产品类保险,其中:

(1)研发类保险,为科技企业在开展自主研发创新活动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责任等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如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等。

(2)产品类保险,为科技企业自主研发科技产品首次投入使用、成熟的自主研发科技产品推广应用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如产品责任险等。

(3)融资类保险,为科技企业因开展创新活动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如科创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

4.企业2022年通过科技保险获得贷款或投保金额应在2000万元(含)以上(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类保险、研发类保险、产品类保险)。

5.保单起保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完成保险费用支出。

6.保险机构为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市设立的总部或分支机构。

7.根据我委统一要求,对补贴金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不予支持。如本年度同一保险产品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不再重复支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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