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建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大额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名贵礼品;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建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职务
犯罪
警示教育
2023年8月17日,平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朱某某受贿一案,平和县人民法院与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近30人旁听庭审,法庭成为了“警示教育课堂”。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间,被告人朱某某在平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曾某某在领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过程中给予关照,先后收受曾某某钱款22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朱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还原了朱某某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详细过程。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致,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十二万元。被告人朱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神情专注,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现场旁听庭审是一场具有直观警示作用的廉政教育课,身临其境感受到违法违纪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在今后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筑牢廉洁底线,依法履职尽责。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平和法院对于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同时,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警醒公职人员不仅要时刻绷紧廉政之弦,更要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来源:漳州纪委监委、平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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