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随手拍

忻府区公安局 回复:拍友您好,原房主需要将户口迁出,购房者需要准备如下手续,即可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户,根据《山西省户籍管理规范(试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自购住宅房、宅基地自建房以及公共迁入申报材料:

(一)迁入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买卖、租赁合同;

(二)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三)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薄

(四)迁入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人员不在同一户口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