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就仪征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定价方案、参加人职业补充公告如下:
一、定价方案:
为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按照省、扬州市政府要求,我市弘桥自来水厂、为我市东线区域供水的扬州自来水公司、为仪化生活区供水的仪化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都已经建成投运。根据深度处理建成后执行优水优价的指导思想及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拟对我市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现提出听证方案如下:
(一)、现行自来水价格:
单位:元/立方
类 别
基本水价
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
到户价
居民生活用水
1.5
1.1
0.2
2.8
工商业用水
2
1.3
0.2
3.5
特种行业用水
3
1.3
0.2
4.5
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为:第一阶梯用户(年用水量含216立方及以下)执行价格2.8元/立方,第二阶梯用户(年用水量216-含264立方)执行价格3.55元/立方;第三阶梯用户(年用水量264立方以上)执行价格5.8元/立方。
乡镇区域供水到户价与市区同价。
单位:元/立方
类 别
基本水价
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
到户价
居民生活用水
2.6
0.2
2.8
工商业用水
2.8
0.5
0.2
3.5
特种行业用水
3.7
0.6
0.2
4.5
(二)、调价原因:
1、深度处理改造新增成本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4)5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建设改造,完成自来水深度处理改造的城市,制定供水价格时如未考虑深度处理工艺运行成本,可将其成本纳入城市供水价格,按照“优水优价”原则,合理调整水价。扬州市政府办扬府办发(2015)7号《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的通知》明确:仪征水厂要在2019年底完成改造任务,本着“优水优价”原则,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深度处理工艺运行成本纳入供水价格,合理调整水价。
2018年8月,市政府与仪征港仪供水有限公司签订弘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协议第八条: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度处理建成后执行优水优价的水价定价指导思想及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本项目投运之日起,上调自来水水价暂定0.3元/吨。具体上调幅度由审计部门审核认定成本项目新增成本(包括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折旧等),物价部门根据本项目新增成本核定单位水价。
2023年6月,扬州新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对仪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水费调价依据审核专项审计报告,计算出2021、2022年两年增加单位成本均为0.36元/立方。
2、调整乡镇污水处理费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住建厅、水利厅、环保厅苏财规(201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乡镇污水处理费按0.4元/立方征收,我市现行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水、工商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分别为0.2元/立方、0.5元/立方、0.6元/立方,江苏省住建厅2021年3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工作的督办函》指出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费标准0.2元/立方,低于省定标准。此次水价调整后,乡镇污水处理费全部按0.4元/立方征收。
(三)、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自来水到户价提高0.3元/立方,调价幅度10.7%。
方案二:自来水到户价提高0.36元/立方,调价幅度12.9%。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
户年用水量(立方)
方案一到户价
方案二到户价
第一阶梯
216(含)以内
3.1
3.16
第二阶梯
216-264(含)
3.98
4.07
第三阶梯
264以上
6.62
6.8
(四)、调价影响分析:
按照方案一测算,第一阶梯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64.8元(月增支5.4元);第二阶梯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113.52元(月增支9.46元);第三阶梯的居民家庭,每多用1立方水,多支出0.82元。
按照方案二测算,第一阶梯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77.76元(月增支6.48元);第二阶梯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137.28元(月增支11.44元);第三阶梯的居民家庭,每多用1立方水,多支出1元。
可以看出,水价调整对大多数家庭生活影响不大。
(五)、水价调整后的相关保障措施:
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水价调整后,对经总工会和民政局认定的城区特困户和低保户家庭,继续实行每月免收5立方自来水的优惠措施。
以上方案,请各位听证参加人予以讨论。
二、听证会参加人职业
1、消费者代表11人:
钱 慧 真州镇仪化社区副主任
刘乐云 刘集镇刘集社区工作人员
夏文胜 真州镇自由职业者
曹家明 大仪镇大仪社区工作人员
吴明付 陈集镇镇政府工作人员
陶 如 新集镇天安村工作人员
张 杰 新城镇新华村副主任
叶建国 真州镇企业退休职工
王 进 枣林湾铜山村主任
周 斌 马集镇镇集管办工作人员
陈 杰 月塘镇镇建环局局长
2、经营者代表、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人:
刘恩存 仪征粤海水务公司总经理
吴小勇 扬州建盛公司经理
程正宏 仪征水达供水公司副经理
詹 彬 江源供水公司经理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陈 娟 人大代表 江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宜 飞 政协委员 科技局副局长
4、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4人
张明胜 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明凤 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连喜 市民政局副局长
阮文斌 市消协工作人员
三、旁听人员
王家院 仪化公司计划技术部高级主管
仪征市发改委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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