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10个方面为读者梳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本期推送系列之四: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职能是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研发活动是科技成果转化活动。2022年出台的文件中,突出强化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
01
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针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两项具体措施:一是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实施首席专家负责制;二是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这两项具体措施就是要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强的优势。
1月13日,科技部办公厅印发《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提出,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从优化资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创造应用场景、夯实创新创业基础条件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安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幅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资助模式,优化科技计划支持研发的机制、优化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研发的机制;二是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政策措施,促进鼓励企业研发的政策应享尽享、建立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创新积分制;三是提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人才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高端人才、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际人才;四是创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应用场景,创造应用场景驱动研发模式、探索更加适应研发的新型园区治理模式;五是夯实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基础条件,厚植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根基、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评价导向。
3月22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中国银行印发《关于开展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81号),共同开展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支持科技企业“出海”、支持科技企业精准融资等八项重点任务。通过该行动的实施,促进技术要素、资本要素、人才要素、数据要素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8月15日,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国科发区〔2022〕220号),提出了10项行动内容:一是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包括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二是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项目;四是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探索建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前沿类重点专项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机制;五是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推广“投资+孵化”模式;六是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加快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推广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七是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等金融支持,完善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八是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支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应用场景,向企业释放更多场景合作机会;九是加强产学研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加快各级科技计划成果在企业转化和产业化;十是提高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落实上述行动内容,该行动方案提出两个时间节点:2022年底前,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落实举措,推出一批可操作的行动抓手和政策工具;2023年底前,推动各项举措全面落地见效。
9月30日,科技部印发《“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国科发区〔2022〕263号)提出了四项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一是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布局建设原创技术策源地,提升原创技术转化应用能力;三是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四是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02
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3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58号)提出,定于2022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该行动由政策服务和专业服务两个方面12项内容构成,其中创新赋能服务是8项专业服务之一,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计划,推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认证机构等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实验试验、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二是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三是开展工业设计赋能中小企业活动,组织工业设计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功能、结构等设计服务;四是组织节能技术装备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节能诊断分析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实施节能改造。
5月12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旨在以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七条链”为重点,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提出重点任务包括七个方面23项,直接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内容包括以下8项:一是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加强共性技术研发;二是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三是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样机研发,引导中小企业精准补链;四是鼓励大企业培育内部创业团队,围绕产业链创办更多中小企业;五是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六是加强大学科技园及各类众创空间建设。
8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提出,鼓励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构建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03
实施创新伙伴行动
5月7日,教育部印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教高函〔2022〕3号)提出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措施包括:一是打造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针对关键重大领域,积极探索合作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二是支持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鼓励高校联合企业,组建一批区域或者行业高校和企业联盟,适时联合相关国家组建跨国联盟,推动标准共用、技术共享、人员互通。
6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 “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6号)提出“千校万企”行动,利用5年时间,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共性问题,新增布局30个左右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和100个左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并提出以下七个“一批”的重点任务:一是协同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二是推动打造一批创新联合体;三是优化整合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四是探索选聘一批专家教授作为中小企业技术导师;五是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六是推进实施一批高校专利开放许可项目;七是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1月8日,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教发〔2022〕2号)提出,支持高校联合科技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发展产学研全链条创新网络,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共性需求和难点问题,开展绿色低碳技术联合攻关,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吴寿仁,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级高工。
编辑邮箱:sciencepi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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