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末尾开学前夕,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未成年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贺州交警以“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飙车炸街”专项整治为抓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开展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根据辖区交通特点,重点查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宣传+劝导+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驾驶改装车辆
8月17日,一大队民警在光明大道开展整治行动时,拦截到一辆非法改装二轮摩托车。经民警查询,该驾驶员未满十八周岁,且驾乘人员都未佩戴安全头盔,查处民警对两位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讲解该违法行为存在的影响和后果,并要求监护人陪同到大队接受教育处罚,引导未成年人和其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改装车辆
未成年人饮酒驾驶
8月16日22时29分,在国道207线至贺街大桥1公里路段处,17岁的黎某宝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二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检测,黎某宝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且其还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黎某宝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拖移机动车。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2023年8月20日00时19分,当事人谭某玉在八步区沙田镇田厂路段,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抓获。经查询,谭某玉为未成年人,民警依法对谭某玉罚款,并对其进行教育处罚。
交警严查未成年人驾驶
8月17日,四(高管三)大队联合铺门派出所、信都派出所对涉及未成年人驾驶无牌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大队接受教育处罚。下一步,大队将继续严厉查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如涉及在校学生,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和家长。
一中队民警何官益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飙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本人及其家长违法骑行的危害和后果,督促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拒绝未成年的孩子违法驾驶机动车辆。
警示案例一
2022年12月11日17时43分,在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5岁的左某铭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莫某荣,行驶至平桂财政局红绿灯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导致车身扭向对向车道,与对向左转机动车道一辆正在等待红绿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左某铭、董某兰、卢某熙三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二
2023年2月5日10时30分,13岁的刘某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宝马村十二组村道处,与对向行驶由12岁蔡某某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暑假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高发时段
由于未成年人
危险认知 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部分监护人疏于看管等
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所有家长必须警醒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的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4.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相对较低。不允许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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