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人民网长沙8月24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复苏河湖生态环境,6月,湖南湘潭发布今年第2号河长令,针对全市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以下简称“四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湘潭市2023年第2号河长令要求,自河长令发布起至7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行为,逐河建立问题清单。整治范围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库全覆盖,排查问题不留死角。

自河长令发布以来,湘潭全市各区县积极落实。据悉,截至目前,湘潭市湘潭县共开展专项行动40余次,发动干部、群众4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打击处理电捕鱼31起,销毁电鱼设备31台、违规网具、地笼500余个。

湘乡市组织工作专班,与民间河长队密切配合,发现“四乱”问题11处,迅速针对问题做出整改,出动人员120多人次,问题整改有序进行。韶山市结合“河小青”志愿服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志愿者1500余人次,开展“清河净滩”资源宣传活动18次,累计清理河岸垃圾13吨;对辖区四个乡镇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整改到位12处;并对韶河3公里河段进行了彻底清理,有效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

雨湖区针对辖区水域内“四乱”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已完成先锋街道护潭河2处乱建房屋拆除,姜畲镇涟水1处乱堆洗砂设备整改工作。岳塘区组织各镇街干部群众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水体及岸线开展“清河净滩”行动,重点加强湘江、王家晒河等河道保洁工作,整改省、市交办问题10个,区级河长交办问题30个。

据悉,湘潭市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逐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胡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