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莹莹

有泰安市民反映,过年缴纳水费时发现水费比平时多了几十元,前段时间拨打了自来水公司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知去年用水量超过了144立方米,需实行超量加价收费方式,并介绍了现在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想咨询一下何为“阶梯水价”制度。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时介绍,“阶梯水价”制度是从2016年开始实行的,《关于调整泰城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泰价格发〔2015〕165号)指出,“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

第一阶梯是每户每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也就是4口之家每月用水量不超过12立方米,此阶梯的水价为3.1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过144立方米至240立方米,此阶梯的水价为4.0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40立方米以上,此阶梯的水价为6.75元/立方米。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

关于为何将标准定为144立方米,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结合泰安市居民历年的用水情况经过科学测算,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市政府确定的。国家推行“阶梯水价”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提醒广大居民树立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人口超过4口人的家庭,可以根据《关于调整泰城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中“每户按4口人计,住户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核增每人每年36立方米”的规定,办理1户多人口手续,增加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