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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向记者兜售的违禁武器

黑话交易 千元即可入手气步枪

虽然公安机关对枪支弹药销售等违法行为一直严厉打击,但枪贩仍能在“夹缝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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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向记者兜售的违禁武器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狗”即枪的英文gun(枪)的谐音,气枪称为“气狗”,“母鸡”则为制造子弹的工具。买家如果想要买枪,需要掌握相关黑话,否则不易得到卖家信任。

禁而不绝:买卖双方、平台均需担责

仿真枪由于其杀伤力大等性质,国内市场全面禁止流通。对于仿真枪违规销售,此前就多次有媒体曝光过电商等平台公布的违法信息。但就目前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该现象禁而不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按照枪支治理法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是清楚的,且全面禁止流通。当前存在仿真枪违规销售情况,属于有法未依、违法未究。

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陈超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的相关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邓陈超提到,买家如果购买的枪形物和子弹经鉴定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买家除了涉嫌触犯上述刑法125条犯罪外,还可能涉嫌刑法12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即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治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报新闻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公布会上获悉,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指出,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公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的信息。

通告还提到,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物品,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