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7日,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了《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0-2025)》(征求意见稿)的批前公示,此次“三旧”改造规划共涉及“三旧”用地1663.36公顷,290个改造地块。

而时隔两个月,新版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征求意见稿)也在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限31天,其改造内容为:

改造范围

1、规划范围:为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2、图斑核查范围:为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茂南区及电白区行政管辖范围。

改造期限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同时结合《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远期2026-2035年。

改造目标

1、近期改造目标(2021-2025)

近期“三旧”改造的主要目标是:重点推进各片区内中心地段、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重点景观地区内的旧村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效率低下的旧厂房以及居住环境极差的旧城镇的“三旧”改造工作,以微改造及正在进行改造项目为主,重点提升工业产出效率、盘活存量用地、优化重要节点景观、改善人居环境。

2、远期改造目标(2026-2035)

远期“三旧”改造的主要目标是:在巩固近期改造成果、总结近期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三旧”改造计划,初步实现产业和城市空间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旧村形象,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使“三旧”改造区域逐步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心理等方面完全融入到城市之中,为实现规划的更长远目标打下基础。

总体用地布局

图斑核查与重新划定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地块共1141个,改造总面积为4882.75公顷。其中,旧城镇439个,改造总面积为1831.0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7.50%;旧村庄557个,改造总面积为2459.3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0.37%;旧厂房145个,改造总面积为592.4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13%。

分期实施计划

本次“三旧”改造规划共涉及“三旧”用地4882.75公顷,1141个改造地块,分两期进行实施:

1、2021-2025年(近期),完成1668.95公顷“三旧”用地改造,291个改造地块。其中正在改造、实施地块共68个,重点保障保障对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有重大影响、对促进城区产业转型有重要作用的“三旧”项目的改造。

2、2026-2035年(远期),完成3213.80公顷“三旧”用地改造,850个改造地块。基本形成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并促进宜居城市环境的形成。

属本规划确定的“三旧”改造用地,确有需要提前至近期改造的,纳入当年“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后,可享受省市“三旧”改造优惠政策进行改造。

已标图入库的“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已覆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已编制单元规划的视为已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7月4日,十三届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强调:以高标准“三旧”改造促进茂名高质量发展,要落实省“三旧”改造工作任务要求,优先打通“断头路”,全面开展旧村庄改造工作,瞄准“三旧”改造难点堵点问题。

近几年,茂名“三旧”改造工作进展不断加快,市区内已有多项“三旧”改造工程正在建设,如坑仔塘村(东粤南路)、双山田村的临时建筑(高凉北路)等开拆建设。期待这些“三旧”改造项目早日建成,助力茂名高质量发展。

来源:茂名楼市、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