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

关于多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仙发改〔2023〕102号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仙游县私立第一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游县私立第一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和听取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仙游县私立第一中学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初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3000元,高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6000元,下浮不限。

二、 代办费

民办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 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三、 有关事项

1.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 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3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仙发改〔2023〕103号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仙游现代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游现代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和听取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仙游现代中学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初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2000元,高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下浮不限。

二、 代办费

民办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 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三、 有关事项

1.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 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3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仙发改〔2023〕105号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仙游县南方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游县南方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定价目录》、 《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 和听取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 府同意,现将调整仙游县南方中学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初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2000元,下浮不限。

二、 代办费

民办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 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三、有关事项

1.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 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3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仙发改〔2023〕106 号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仙游县华文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游县华文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定价目录》、 《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 和听取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 府同意,现将调整仙游县华文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小学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9000元,初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6000元,下浮不限。

二、 代办费

民办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 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三、 有关事项

1.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 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3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金石中学学费收费标准补充如下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仙游金石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仙发改〔2023〕101号

仙游金石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定价目录》、 《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 和听取社会意见,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 府同意,现将调整仙游金石中学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初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3000元,高中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16000元,下浮不限。

二、 代办费

民办学校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强制统一代办和强制收费。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费收支必 须单独设立帐目核算,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予以结清。

三、 有关事项

1.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代办费只能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2.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除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 发改价服〔2019〕39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标准自2023年秋季起执行。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来源:仙游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