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家住呼和浩特市的梁女士向天天看反映说,她把自己的爱车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租给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没想到的是,不仅租金被这家公司拖欠,她的车也要不回来了。

梁女士向记者介绍到,她有一辆轿车,平时主要用来跑滴滴,贴补家用,今年4月份的时候,通过一位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开汽车租赁公司的一位姓马的人,提出要租用梁女士的车。梁女士觉得,把车租给别人,每个月不但能稳定收到5000元的租金,而且她还能干点其他兼职,这样就多了一份收入。于是梁女士同意了把车租给对方。梁女士原本打算在送车的同时,就把租车合同给签了,但对方却和她说,有点急事,需要先把车开走,一会回来再签合同。当时,梁女士也没多想想,认为以后补签合同也完全可以,在车被开走的三天之后,也就是4月18号,马某给梁女士发来了一部分租金。

梁女士向记者介绍到,她有一辆轿车,平时主要用来跑滴滴,贴补家用,今年4月份的时候,通过一位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开汽车租赁公司的一位姓马的人,提出要租用梁女士的车。梁女士觉得,把车租给别人,每个月不但能稳定收到5000元的租金,而且她还能干点其他兼职,这样就多了一份收入。于是梁女士同意了把车租给对方。梁女士原本打算在送车的同时,就把租车合同给签了,但对方却和她说,有点急事,需要先把车开走,一会回来再签合同。当时,梁女士也没多想想,认为以后补签合同也完全可以,在车被开走的三天之后,也就是4月18号,马某给梁女士发来了一部分租金。

在梁女士的不停催促下,马某又承诺6月18号一定还车,但到了约定的时间,梁女士依然没有见到自己的车。梁女士向记者说到,她现在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租车合同也没和对方签,手机上也不断地收到车辆的违章信息,她现在就想赶快要回自己的车。

这个马某到底把梁女士的车怎么样了?为什么会迟迟不给租金,还拖着不还车呢?记者也尝试联系马某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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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说,她也并不了解这个马某是属于哪家汽车租赁公司,办公地点又在哪里,根本无从找起。梁女士说,目前她也已经报了警,同时,她也在考虑通过诉讼手段要回自己的车。记者也帮梁女士咨询了律师。王晓革律师认为,马某的做法很可能属于合同欺诈。

王晓革律师解释说,虽然双方并没签订书面合同,但其实已经有了履行合同的行为。王晓革律师表示,目前梁女士应该先等待公安机关如何判断这件事的性质。如果判断为刑事案件,就会做立案处理。如果不予立案,梁女士可以走民事诉讼的渠道维权。律师还想提醒大家,在租赁、出售、抵押车、房等较为贵重的物品时,要记得先签好书面合同,再进行交接。

来源:NMTV新闻天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