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时需要向银行证明我妈是我妈,还钱时银行也得向我证明我爸是我爸。

银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到银行存的话,那么办理手续就快了,所需有关证明就很少了。

但一旦需要到银行取款时,银行方通常需要取款人出具很大量的凭证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浙江台州一名男子死后银行向女儿提出“父债女偿”的请求;她女儿向银行索要“父亲就是我的父亲”证明,没有办法拿到证明之后,银行把男人的妻子和女儿全部起诉到法院。

可是,法院驳回了银行提出的要求...男人的妻子和女儿是否有意不还债呢?最终这债款往哪里去?

2023年陈女士爸爸丧礼时,沉浸于悲痛不能自拔的她接到一通银行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冰冷的说话声“陈女士你好,你爸爸生前曾向银行贷款58000元,还款日即将到来。考虑到你爸爸的死,那么这一笔债也会自然而然地转嫁给你和你妈妈。请你尽快偿还吧。”

陈女士听后不明就里。由于长期跟在妈妈的身边,与爸爸几乎没有接触。

陈女士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生前居然有拖欠债务,而且陈女士父母的婚姻也早已经名存实亡,无非是为陈女士至今未正式离婚而已,却早已经分居数年。

显然,银行不知道这一点,银行对太多的因素置之不理。银行只是想把钱要回来,因为欠款人已经死了,所以银行这个电话相当“父债女偿”.

这让陈女士也清楚地感受到早些年她就听说银行为资金安全而建立取款制度是很麻烦的。

例如,当存款人死亡时,他的孩子或者家人想从银行提取所存现金,则需要认证。

证明两人的感情,从而有权从银行取款。

如果从这一视角来考虑,如果储户死亡,那么他在世时就会将自己的积蓄存入银行。那么银行是否主动与自己的孩子或者家人取得联系以便把资金取出来呢?

这问题的确值得反思.

挂掉电话后,陈女士没有把银行的这句话放在心上,毕竟陈爸爸的葬礼有很多事要办。

强调陈女士与母亲全然不知陈父也欠这种债,而陈父通常都在经商,不能欠。

陈女士对父亲的印象还留在儿时,年轻时陈父一个人经商。生意越办越红火,陈父与陈母聚少离多。

陈父常常以应酬为由出门,很多时候整夜不回家。对此,这对夫妇也有过几次吵架。

当时陈女士还小,陈母为小女儿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而忍了好多年。

由于陈父的自大,做生意不讲究诚信,有时候买的东西缺斤少两不说,还存在质量问题。时间一长,陈父店里几乎没有人来光顾过。

但陈父始终不舍得关店门,觉得自己家过日子有经济来源,如果关了店门就得重新开始,再说家里有小女儿嗷嗷待哺。

陈父为商店资金链充足,从银行借了好几次钱准备东山再起。陈母却是受够了老公的行为,完全不是生意上的料子,并且为人自豪盲目。

一开始陈母也是苦劝陈父老实出去工作,至少有一份稳定收入。再说她还能工作,两人勤恳勉力,总能支撑起一个家庭。

但陈父却是一个传统大男人,他认为老婆在家要相夫教子、出门抛头露面工作算得了什么。遂严词拒绝。

既然已努力成为大老板风光无限,又如何想出去工作?陈父完全不听老婆的话,一心只想重新开始。

陈女士当时即将进入幼儿园,每个月要缴纳学费。可家里分文不取,陈父从银行借款都投在业务上。

陈母为让女儿能够顺利上学,偷偷地出去打了零工,赚到了所有钱都贴补家用和为女儿缴纳学费。陈父经商,根本没把一分钱带回家。

陈父曾发现陈母暗中出外工作,两人便狠闹。陈母灰溜溜地把女儿带回了娘家。

事实上,这对夫妇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婚姻早已经是名存实亡。但两人却很有默契,考虑到女儿小时候的问题,他们没选择离婚而总是分居两地。

陈女士通常会与妈妈呆得更久,而与爸爸只会偶尔碰面。

在陈老师的印象里,妈妈很辛苦。每天都得打2份工作,既照顾老奶奶又交陈女士学费。

而且陈父通常还会为母女两人提供一定生活费,再加上陈父在衣着打扮上还偏于事业上的成功作风,因此陈女士总认为陈父事业大有发展,否则就不可能有钱为母女两人服务了。

以后陈女士上完大学后,就有独立赚钱的本事,还会把钱拿给爸妈。但陈父在这钱面前并不愿意,并嘱咐陈女士一定要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又如何能不拖欠银行的货款?陈女士不解。

但银行却说有此债,当然不欺人。关于陈父在何种条件下欠了债?

在技术不断进步、更新迭代的过程中,陈父常年开的这家店虽几经死灰复燃,却难逃下坡路。

许多价廉物美的产品不断涌现,陈父却把投资眼光投向别的事物。陈父听从友人的话有赚钱之路,却怎奈身无分文。

于是陈父再次从银行借了58000元贷款,计划靠这笔钱赚大钱来达到提前退休的心愿。

正当陈父借得很顺利的时候,他准备把自己的钱拿来和朋友们一起讨论业务。陈父突然病倒,径直摔倒街头。幸好有过往行人及时打急救电话送陈父入院。

但经抢救无效,仍未能挽救陈父一命,陈父就此撒手人寰,也未与陈母和陈女士见上面。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陈父还来不及把后事告诉对方,其中还欠了银行一笔钱。

看着即将到来的还款日,银行打了陈父很多电话,一直在没人接。经查实,陈父已死,甚至户口也被取消。

银行随后直接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尽管为陈父去世表示遗憾,仍尽职尽责地通知陈父拖欠银行款项。

但陈女士却自始至终不知事情的原委...陈女士眼中的父亲死后莫名的债务被人发现,究竟是真是假呢?

初接银行催款电话时,陈女士置之不理;

而当第2次收到银行催款电话后,银行称若再未归还欠款,会把陈女士和她妈妈告到法院。

陈女士并未觉得害怕,反而要求银行出具“父亲就是我的父亲”的证明,如果能够出示证明的话,那么陈女士就会同意还清债务。

银行们也不会料到他们所建立的系统毕竟总有一天会用到他们那里。眼见无法取证,找陈女士追债也没有结果,银行便把陈女士和她的妈妈一起起诉到法院。

当庭时,该行一口咬定,由于陈父已死,他对该行所欠款项应由妻子和女儿代付。

由于他的妻子和女儿都是陈父的合法第一继承人,由于他们继承了房产,所以债还需一并清偿。

而且面对陈女士向银行索要“父亲就是我的父亲”有关证明时,银行也无法拿出实际性证据。毕竟陈父早已经火化,完全无法验明DNA。

加之陈女士家的真实情况与离婚大致相同,陈父、陈母早年便与陈女士失散。因此,陈父对陈女士和她妈妈都没留下什么遗产,更不通知银行拖欠。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陈女士和她妈妈都与陈父离婚多年,她们并没有继承到陈父的任何财产。此外,陈父生前的生意失败导致他欠下了巨额债务,但这些债务都被用于投资生意,没有分文用于家庭开支。因此,法院最终认定陈女士和她妈妈都无需承担这笔债务。

尽管陈女士赢得了官司,但她表示愿意主动寻找陈父生前的房产以减轻银行的压力。这个案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银行的行为过于苛刻,有人则认为这是一种“店大欺客”的行为。无论如何,这个案例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我们应该更加审慎和公正地对待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