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6日公示的“沧环罚决〔2023〕18号”处罚信息显示,东光县东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在1号机动车检测线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分析仪与电脑之间安装有一黑色盒状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为信号干扰器。该单位使用此电子设备干扰机动车***检测数据,使数据合格,并出具了排放检验报告,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8月16日,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东光县东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并处罚款10万元。

企查查显示,东光县东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5万元人民币,由东光县交通局运输公司100%持股,而东光县交通局运输公司则由东光县交通运输局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