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麻生专挑细处断,厄运只找苦命人”,有时候有的人的命运已经很惨了,但是上天却不可怜他,而是给他更加沉重的打击。

一个人在世界上最亲的便是血脉至亲, 父母亲、兄弟姐妹和自己的孩子等等。

当其中一方发生了不好的事情,那么其他人都会非常着急和担心。作为父母亲来说,最希望的便是自己的孩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如果能出人头地那是最好了。

但人生是不会一帆风顺的,它总是会在某些时刻给你一个惊喜,让你痛苦,让你陷入两难困境。

弟弟患病,两难抉择

“妹妹,你快来医院吧,弟弟生病了”。

妹妹柯希接起电话后听到大姐说的这句话,顿时觉得不太妙。她赶忙前往医院,到了医院后,柯希看到弟弟躺在病床上,非常虚弱,看到这样的场景,她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

家人告诉她弟弟患了白血病,这对一个家庭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白血病得分轻重轻况,若是情况较轻,还有治愈的可能。若是情况严重,那么治愈率不大。

当时弟弟的医生告诉他们,只有进行骨髓移植才有治愈的可能,但有一定的难度,一方面要等能成功配型的骨髓,另一方面,移植了之后也不能保证百分百的痊愈。

但是骨髓移植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配对成功的,不过家人配对的成功性较大,于是他们便去检查,不愿意放弃一点希望。

柯希总共是姐弟四人,她排第二,地下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也许是只有一个弟弟,所以家里对弟弟也是百般疼爱。

姐弟四人的关系可以说是比较好的,很少有闹矛盾的时候,即便是后来长大了,四人还是经常联络,平时还会让弟弟去她们的家里吃饭。

谁能想到备受宠爱和关心的弟弟却发生了这么件事,搁哪个家庭都很难接受。

检查发现柯希的骨髓与弟弟的配对率很高。柯希听到后觉得看到了希望,但后来她又陷入了两难困境。

自己可以进行骨髓移植让弟弟活命,但是自己已经怀了双胞胎,已经四个月了,要知道,柯希年龄已经很大了,怀上这一对双胞胎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

自己的丈夫会安慰自己放宽心,时候到了总会怀孕的。但是婆婆却非常着急,她担心自己抱不上孙子。

当时家里人得知自己怀了双胞胎也是高兴不已。如果自己要救弟弟,那么只能把双胞胎打掉,然后再进行骨髓移植。

那么,柯希究竟会怎么选择呢?

打掉孩子,救治弟弟

这一天,柯希一个人来到医院,她已经下了决心,她认为孩子可以再生,但是自己的弟弟只有一个,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血脉至亲,哪儿有那么容易割舍,自己的弟弟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而自己作为姐姐,有一线希望可以救他。柯希来到医院办理了引产手续,自己进了手术室进行引产

手术结束后,柯希整个人都有点恍惚,她清楚的感受到自己怀胎四个月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自己,离开了人世,但一想到自己的弟弟还等着自己,柯希又振作了起来。

柯希打电话给自己的老公,跟他说自己把孩子打了。丈夫沉默了一会儿,他知道老婆弟弟的情况,但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没用了,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

柯希还跟姐姐说了这件事,但姐姐并没有支持她,而是觉得她实在是太冲动了。

但是婆婆却知道了这个消息,婆婆顿时恼火起来,这可是她的两个孙子或者孙女啊!本来再过几个月自己都能抱孙子了,怎么碰上了这件事!

儿媳妇也没跟自己商量一下,要知道自己当初为了让儿媳妇怀上孩子也是做了不少努力,又是去烧香拜佛,又是带儿媳妇去看医生,调理身体,当初得知儿媳妇怀孕了,自己更是高兴的不得了。

现在把孩子打掉了,本来就难怀孕的体质,以后能不能怀孕都是一个未知数了。 婆婆越想越生气,她骂柯希让自己家绝后。

另一边,柯希前往医院看望弟弟,他告诉弟弟自己已经把孩子打了,尽管之前弟弟劝他别打掉,自己可以再等等,但是柯希还是毅然决然做了这个决定。

现在木已成舟,弟弟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柯希安慰弟弟说“只要你能好起来,一家人在一起,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过了一段时间后,弟弟的手术被安排上了,弟弟顺利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而弟弟的身体也渐渐好转起来。

当时这件事被大家知道后,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很多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许多人认为不应该把自己的双胞胎孩子打掉,本来就是很不容易,不应该为了弟弟而打掉孩子,可以再等等的。

而一部分人认为,这很难选 ,一边是自己的血脉至亲,而另外一边是认为自己可以再怀上孩子,或许当初柯希就是这么觉得的,所以才下了那个决定,这样的事,对谁都是很难抉择的。

这件事情至今也过了很长时间,不少人好奇最终是个怎样的结局,有人说弟弟活了一年后最终还是去世了,而姐姐因为打掉了孩子,最终离婚了,这样的结局也是令人唏嘘。

法律分析

本文并不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更多的是从道德伦理上去探讨,因为柯希做的选择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是符合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都是有效的。

就像本文提到的问题,一是救弟弟,那么就要打掉几个月大的双胞胎;二是继续生下孩子,那弟弟直接面临死亡。当命运的齿轮转到了柯希这里,她选择了前者。因为孩子可以再要,但弟弟只有一个。

因为柯希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表达了她的真实意思,所以她的选择是合法有效的。只是在另一方面也很遗憾,失去了两个孩子。

对于胎儿的相关权利,我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权以及接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所以像本案中,原本是会为柯希肚子里的胎儿保留相关权利,但孩子被引产后,权利就消灭了。同理,就算孩子出生了,是死体,权利也消灭。但是,若是孩子生产时存活了,呼吸了,哪怕是一秒钟,一声哭泣,都算一个“人”,那他就享有相应的权利。

虽然本案胎儿不涉及继承问题,但在这也算是知识补充。不管怎样,柯希做出了她的选择,合法合理。至于后面两家人会面临什么问题,那都是她们自己需要承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