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2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节目《小莉帮忙》接到了来自吉林延边的石先生的求助。石先生称,他通过顺丰快递,邮寄了一只价值约3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到广州,而收件人收到快递后,却发现里面并没有手表

38万元的东西丢了,这确实不是小事,节目组很快开始走访调查。如果有快递丢失情况的朋友,可能就会知道一般遇到这种事情都很难办,往往是有嘴也说不清。快递公司会想方设法推诿责任,或者和第三方“踢皮球”,让客户“哑巴吃黄连”,最后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不过石先生比较幸运,他所购买手表的店内有视频监控,将取手表的过程完整地录了下来。监控录像显示,店内员工将这只手表打包好,放进了包装盒里,随后顺丰快递的快递小哥取走了包裹。整个过程是连续的,并未中断。

数日后,收件方,也就是广州的一名女子在收到包裹后也进行了录像。她打开包装盒后发现里面并没有手表,十分惊讶的样子,随即开始翻找包装盒外面的快递箱。大概她也不敢相信38万元的手表就这么丢了,还以为是掉到外面去了。但她把整个快递箱都翻遍了,也没有找到这只手表。

这两段过程都有全程录像,这就证明了手表并不是寄件方或收件方自己弄丢的,确实是进入了顺丰快递的快递流程后消失不见的。

至于为什么要用顺丰快递来寄如此昂贵的手表,石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手表商,本来就是卖手表的,经常将手表用快递寄给全国各地的客户。

并且,石先生还表示,为了避免这只珍贵的手表在运输过程中受到震动、冲击等伤害,这只手表在邮寄之前还在包装盒外面包裹了泡沫袋,还用胶布缠绕固定了,这一点在店内监控录像中也得到了证实。但在收件方的视频里却能看出,包装盒外面的泡沫袋和胶布都不见了,就只是一个“裸盒”,因此他怀疑快递在运输过程中被人为打开了。

而在他向顺丰公司提出赔偿诉求时,对方却表示,由于石先生在寄件前并没有申请货物“保价”,因此只能赔偿1000元。这一赔偿显然不能让石先生满意,他认为是否赔偿跟有没有保价没有关系,因为这一货物不是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而是直接不翼而飞,“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们这是一个盗窃的行为”。

石先生还表示,他曾询问顺丰方面是否对快递管理不当,让快递被外人拿走了。顺丰方面则声称只有他们内部的人才能接触到这个快递,那这样一来,就很可能是顺丰内部的人拿走了这只手表。

而顺丰的吉林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一直在寻找这块手表,怀疑是快递小哥拿走了,但这一线索感觉不可靠。他表示,自己没有回避责任,也一直在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寻找。只不过自己是负责找东西的,如果要赔偿,应该去找客服。

而石先生与顺丰客服联系后,对方却表示,目前他们还在对这一事件进行讨论,暂时还没有结论。如果有处理方案出来,将会派专人和石先生对接。

以上这些套路可能大家都见过了,但石先生不吃这一套。在与顺丰方面多次沟通都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后,他选择了报警:“我的诉求很简单,要么就是把38万的表找到还给我,要么就是按实际金额赔给我。”随后,石先生又联系了开头所说的民生节目栏目组进行爆料。而在此之后,顺丰的态度明显有了转变。

7月22日电视台爆料后,顺丰方面再次找到石先生。这次他们不说“暂时没有结论”,也不说赔偿1000元了事了,而是给出了明确的期限:10天。如果10天内没有找到,就会对这只手表进行全额赔付。如果找到了,石先生再退回理赔金。警方随即提取了指纹,对案件进行了调查。

而在节目组咨询了律师后,相关律师也表示,这只手表究竟是顺丰内部工作人员偷的还是外部人员偷的,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进行确认,其盗窃犯罪的刑事责任也应当被追究。但不管盗窃者是“家贼”还是“飞贼”,都和快递公司的赔付没有关系。既然托运人受到了实际的损失,那顺丰公司现在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是否破案无关。

但即便如此,顺丰方面因为快递没有“保价”而拒绝全额赔偿的事情,也让许多网友感到不满。有网友表示,这一快递是在运输过程中失窃了,明显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快递公司理应赔偿,不应该和保价挂钩。

也有网友表示,快递公司是“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上说支付保价就可以保障,实际上即便保价,也不一定能拿到保价时声明价值的赔付。这样一来,寄快递时额外支付的保价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有网友提出,保障快递的完整性本来就应该是快递公司职责的一部分,不应该再拆分出来单独收取保价。

的确,许多快递公司的保费收费标准和保障范围都还存在着一定的说明不清晰问题,而其保价的额度也和消费者一般的理解存在冲突。在消费者看来,自己既然交了保费,那货物就理应受到全面保障,在发生损失时得到全额赔付。但实际上在快递公司的规定中,保费的支付流程并非如此。

比如顺丰就将保费分为了“基础保”“定额保”和“足额保”三类。以基础保为例,对500元以下保价金额收取的保费是1元1票,500元至1000元的则是2元1票,1000元以上保价金额的则按照申报价格的5‰收取。比如申报了10000元的报价金额,那保费就是50元,物品如果确认是因为快递公司的责任而遗失了,就可以获得10000元的足额赔偿。

但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金额是物品申请的保价金额,而不是物品本身的金额。简而言之,能赔多少钱,看的是你申请了多高的保价额度,显然额度越高保费也越高。如果你寄的是20000元的物品,但只申请了10000元的保价金额,那一旦物品遗失,也只能获得10000元的赔偿。

可以看到,虽然各大快递公司在保费的收取金额上有所不同,但在这一点上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只会赔偿保价额度内的金额,而不是赔偿遗失物品本身的金额,也就是“理赔金额=实际损失金额*(保价价值/托寄物实际价值)”,而这明显是和消费者的传统观念相违背的。显然,一般人会认为,一旦丢了东西,就应该按该物品本身的价值来赔偿。

当然,部分快递公司也会提供“足额保”的选项,也就是物品遗失后就按照物品本身的价值来赔偿。但足额保的保费显然要高得多,难以为大多数消费者所接受。部分网友认为,快递公司这是把自己本身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化为了额外收费项目。有人提出运费本身就应该包含对快递安全的保障,哪有还划分等级让消费者再出钱层层保障的道理?

在记者对多位消费者进行采访,并告知快递公司的赔付标准后,大多数人都感到不可思议:“都已经交了保费,东西丢了还不能全额赔付?”

还有人提出,如果消费者在保价时抬高物品价格,快递公司还是会对保费照单全收,但理赔时却会拒绝支付消费者所抬高的价值。而如果消费者在保价时压低物品价值,快递公司却会在理赔时打折扣。无论怎样,快递公司都不吃亏,都是占理的一方,而消费者只能按照快递公司的规定来,这未免有些“霸王条款”的嫌疑。

那么,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呢?其实早在去年1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已经对此给出了答案。当时快递赔付相关的案件已经不少,中消协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和现象进行点评时,就有“保价物品不全额赔付”这一项。

由此可见,中消协对于消费者和快递公司之间关于“保价赔付”的歧义这一点也是了解的。中消协指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快递公司有义务主动告知消费者具体清晰的保价赔偿规则,如果说明不清晰或规定不具体,则应当采取对提供规则一方——也就是快递公司不利的解释。

同样地,对于部分快递公司在未保价快递遗失后仅赔偿运费的现象,中消协也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中消协认为这类规定实际上是减轻了快递公司的责任,因为这些规则完全由快递公司制定,根本没有给消费者商讨的余地,使得消费者只能接受。

而在网上舆论发酵的同时,38万元劳力士遗失案也正在推进。8月1日,在10天期限快到的时候,顺丰集团发表声明,称目前手表已经找到,初步判定并非公司快递员所为,而是外部人员的责任。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而相关信息已经告知客户。

但是,这一说明显然没能打消网友的疑惑。有人发现这一“外部人员所为”的说法明显与顺丰方面之前提供给石先生的说法相悖,当时顺丰的工作人员称外部人员不可能接触到这一包裹,怎么现在又变成是外部人员所为了呢?

也有人质疑为什么快递会被外部人员拿到。还有人认为外部人员都可以偷走公司的快递,这说明公司本身就有责任。顺丰方面的说明只是说了手表已经找到这一情况,撇清了自己的责任,却还有太多的细节没有讲清楚,显然很难让网友们满意。

到了8月10日,案件又有了进展。这天石先生再次联系了《小莉帮忙》,称手表已经在9号取回来了,顺丰方面称是大货车司机拿走了手表。而在记者联系了顺丰方面后,对方表示会有专员回复,并未透露更多内容。

因此,这一结果还是让部分网友感到怀疑。毕竟当下几乎人人都和快递有联系,总会有寄快递或收快递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快递这么容易就能丢,又怎么能让人感到安心?

而顺丰方面透露出的消息也实在是少之又少,并不能解答网友们的疑问。比如大货车要运的货物这么多,货车司机是怎么在众多包裹里找到这一手表并拿走的?货车司机都能自行拿走货物,要客户奔走这么多天才能找回,是否说明快递公司的监管也有漏洞等等。

简而言之,“38万劳力士失踪案”虽然随着手表的找回告一段落了,但也应该为快递行业敲响警钟。应该真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消费者,而不要总是在事件曝光后才想着补救。快递保价的相关条例也应该得到规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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