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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以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保障推动“打好发展六仗”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助力打造“身在郴州、办事无忧”的一流营商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临武县中医医院原院长周献京违规干预插手医院维修项目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周献京在任县中医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让其亲属长期承揽县中医医院零散工程维修项目共计35万元。另周献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周献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临武县舜发集团原副总经理陈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他人承揽工程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陈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投资入股企业并从中获利40万元;2012年至2015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邱某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邱某财物15万元。另陈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20日,陈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临武县农业农村局正科干部刘薛明违规投资入股合作社并干预合作社经营管理问题。2017年12月,刘薛明因违规全程参与临武县福福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并在合作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不思悔改,于2018年4月至2021年9月,又违规投资入股该合作社共计1579508元,并全程参与其经营管理。2023年4月,刘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书平违规向企业转嫁餐饮费用问题。2019年8月,曾书平在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将该局篮球队参加县篮球协会组织的篮球比赛及自行训练期间产生的餐饮费用1万元,转嫁给由其管理服务对象某渣土公司结账。对此,曾书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3年7月24日,曾书平受到诫勉问责处理。来源:临武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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