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十几名少年失踪的背后,隐藏着的是一个扭曲的杀人狂。
杀人是他沉闷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尸体则是他餐桌上的下酒小菜。当由尸块炮制而成的肉干吃不完时,他还会拿到市场上去贩卖。
这看似只会出现在猎奇电影中的扭曲主人公,竟在我国云南省真实出现了。
一、南门村少年连续失踪事件
2012年4月,一名叫做韩耀的男子在云南省一个叫做南门村的村子里神秘失踪。
大学还没毕业的他十分懂事,就算要和朋友一起外出,也会提前告诉父母。因此在韩耀消失的第二天,他那心急如焚的父母便慌忙来到派出所报案。
可在来当地派出所后,负责接待他们的民警态度却显得十分敷衍。
问过附近的村民,韩耀的父母才得知在南门村的附近有很多黑工厂存在。这些黑工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常会恶意拐骗青少年进去打工。
由于工厂厂主背后有人,就连警方都无法撼动他们,因此即便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村民们也是敢怒不敢言。
听了这话后,韩耀的父母当即就愤怒了:就算家中再有权势,也不能猖狂到这个地步啊!
为了引起政府的重视,解救自己的孩子,韩耀的家人找到了那些近些年来孩子丢失的父母,和他们一起将在南门村发生的几起失踪案件刊登在了报纸上。
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没多久,此事就引起了当地公安部门的重视,并且还专门成立了专案组来调查此事。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些年消失在南门村附近的年轻人已经达到了十七人之多,并且失踪者和韩耀一样,都是年纪不大的年轻男性。
不过和当地居民猜测的不同的是,这些年轻人并不是被黑工厂抓走做苦力,而是真的从人间蒸发了。
为了尽快找到失踪者,警方选择挨家挨户在南门村走访调查,尽可能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
很快,一个叫做张永明的老者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在张永明家不算大的院子里,随意丢弃着许多破烂的衣服,据他本人所说,这些衣服都是自己捡破烂拾回来的。
可眼尖的民警却发现,其中一件衣服和死者韩耀失踪时所穿着的十分相似。
二、卖鸵鸟肉的老人
张永明在南门村的名声并不算好。
出生于一个穷苦家庭的他从小就在母亲的虐待下长大,耳濡目染当中,他也染上了暴力倾向。
1974年,还只是少年的张永明就敢对自己唯一的朋友陆士荣挥动砍刀,差点杀死了他。
1978年,张永明认识了新的朋友,他的名字是杨树荣。
杨树荣来自其他村子,并不清楚张永明在过去发生了什么。
看到瘦小又孤僻的张永明后,一向开朗的他很快就将张永明纳入了自己的保护范围内,成了张永明人生中第二个好友。
然而,这份友谊并没有持续太久。在一次外出时,张永明突然对杨树荣发难,不仅残忍地杀死了他,还将他的尸体分尸抛弃。
此时张永明已经二十二岁了,在事情败露后,害怕他继续作案的村民一致要求判处他死刑,但不知为何,当地法院只判处了他死缓。
并且在随后的日子里,由于表现良好,张永明还多次获得减刑,最终只坐了十九年牢便重获自由。
出狱后,张永明比此前更为沉默寡言。
没有一技之长,名声又彻底坏掉的他显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回到已经空无一人的祖宅,在那里靠种地维生。
2008年,由于征用了张永明的土地,政府补偿给了他三万元。拿着这些钱,张永明在家附近建了个冷冻库,日子总算是有所好转。
平时除了下下棋,遛遛狗之外,他偶尔也会做些小生意,比如到市场上贩卖鸵鸟肉。并且每次出摊卖肉时,在当地十分少见的鸵鸟肉很快就会被抢购一空。
仅从外表看来,张永明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然而就在民警询问他为何韩耀的衣服会出现在院子里时,他的脸色忽然就变了。
三、沉默的杀人狂
眼看情况不对,几名民警马上上前一步控制住张永明,并在院子里展开了搜索。
最终,除了那些来自失踪者的衣服外,他们还找到了大量被肢解开来的人类尸骨。
证据确凿下,张永明不再负隅顽抗,很快就将自己这些年的犯罪事实全部交代了。
不出警方所料,南云村从2005年开始就一直在发生的青少年失踪案件,全部都是由张永明一个人犯下的。
每当天色暗沉时,张永明便会带着皮带外出寻找猎物。
他所挑中的猎物都是落单的少年人,当确定目标后,张永明会假借需要帮助降低他们的防备心,随后趁其不备,将受害者活活勒死。
此后,张永明会将尸体带回家中肢解切碎,骨骼埋葬在院子里的菜地下滋养土地,肉块腌制成不易损坏的肉干供自己食用。
至于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和衣物,张永明会收藏到自己家中,不舍得丢弃。
有时人肉吃不完了,除了喂狗之外,张永明也会将它们带到市场上贩卖,并声称这是鸵鸟肉。
八年间,有十七名少年人就是这样消失在了张永明手中。
如此丧心病狂的罪行实在令人惊恐,但当问起他为什么要杀人时,张永明只是摆出一副麻木的模样,回答道:“我不知道,只是停不下来。”
2013年1月10日,张永明被执行死刑,这个冷酷无情的杀人犯终于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除了张永明之外,当地派出所的领导也得到了撤职、停职记过等处罚,毕竟倘若他们能够在第一起失踪案发生后就加以重视,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那么多悲剧了。
四、对于张永明犯罪行为的处罚
对于家庭成员失踪的问题,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都认为只有失联失踪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能拨打警方电话进行报警,其实并非如此。正是因为很多人都抱有这样错误的观念,导致不少失踪受害者因此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遭遇到伤害或者是人间蒸发。
我国公安机关从来没有失踪人员必须失联超过二十四小时才能报警的规定。报警和立案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尤其是在遇到家里老人、妇女以及儿童走失的,当发现他们失踪并且可能会有人身危险以及可能会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当立即进行报警。在报警后,警方就会将失联人口及找寻信息上传到官方平台,及时进行寻找。
虽然正常成年人一般情况下失踪立案都有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但是立案和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并不是一回事,并非没有立案警方就会置之不理。
现在很多孩子和父母怄气,一气之下就可能会做出离家出走的选择,父母如果经过询问其朋友、同学,仍然无法找到的,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早一些报警,孩子就能少一份危险,尤其是还未成年的孩子,应当尤为注意。
在本案中,失踪人员都被张永明残忍杀害,甚至做成肉干,还进行贩卖。张永明的行径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对其依法进行惩处。
而张永明连续作案十多起,背负着了十几条人命,并且还残忍的将死者尸体进行肢解分尸,将人肉制作成肉干以及进行贩卖。
其手段十分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的严重情节判处其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张永明将尸体肢解、泡酒、做成肉干以及进行贩卖的行为还构成侮辱尸体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解释,犯罪分子使用猥亵、毁损等其他侮辱尸体尊严的方式手段对尸体造成损害的,应当以侮辱尸体罪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对张永明数罪并罚。最终,张永明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这个作恶多端的恶魔终于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但是张永明的恶行,应当引起我们对法律的思考。张永明作为一个杀人犯,在杀人后被判处死缓,但是却因为其在狱中表现良好而获得减刑。
虽然在狱中表现良好,但是张永明在骨子里的暴力倾向却并没有被改掉。在出狱后,他很快就再次作案。因此造成了一系列的惨案。
对于这种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是否应当从法律的角度,结合其作案情节、作案手段的残忍程度,对其审慎使用减刑呢?
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威慑力,也能避免其再次作案的可能。
五、结语:
只看外表,没人会将张永明和杀人犯联系起来,他看起来就像是会出现在村头田间最普通不过的大爷。
但就是这样的他,手中却沾染了无数条人命,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说的恐怕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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