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

  律师解答:

可以。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所有的协议是有效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律师补充:

离婚协议中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赖账”,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判决之后还不履行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阎楠律师简介

阎楠律师,优秀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持律师执业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长期为各类企业及高校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案件上千起。擅长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