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对母女在车上大声喧哗,吵醒了睡觉的女子,女子心中不满,就说了他们几句,谁知那位母亲脚踩椅子上,指着女子就骂,紧接着和看似七八岁的女儿一起上来辱骂殴打女子。
(素材来源:三峡晚报)
当时那位白衣女子上车之后,由于旅途疲惫,所以上车之后,由于车辆还带颠簸,很快她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女子睡得正香,突然听到一阵阵刺耳的喧闹声,吵得女子根本无法再入睡。她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寻找喧闹声的根源。
她发现竟然就是旁边一对美女在若无旁人地喧哗,吵醒的女子看到母女俩还在喧哗,就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毛。
只见那位母亲看起来很强势,她就像在家里一样,毫无顾忌地大声说话,她的女儿有七八岁这样子,看到妈妈在大声说话,她也在大声说话。
睡醒的女子有些不满,本来睡着之后被人吵醒,睡意不足,人就容易烦躁,加上母女俩还在大声喧哗,女子就更烦躁了。
女子觉得这是公共场合,但凡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大声喧哗是很没有素质的,所以她觉得母女俩的行为不但影响了自己,还严重影响了大家,于是女子就叫母女俩不要吵,不要叫了。
女子本以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这位母亲听了之后会和孩子安静下来。谁知这位母亲听了女子让她们安静下来的话之后,这位母亲瞬间火冒三丈。
她立刻站在椅子上,居高临下,用手指着白衣女子,大声地叫喊道:我告诉你,我就叫就叫就叫。
女子看到这位母亲一副泼妇的样子,控制不了自己,又多说了这位母亲几句。
结果这位母亲像一只母老虎一样就扑向她,抓着她的头发又拽又拉,女子瞬间惊呆了,看到这位母亲在伤害自己,女子赶紧反抗,场面瞬间混乱。
大家正担心,这位母亲和别人扭打起来,会吓到孩子,却没想到那位孩子丝毫不害怕,紧接着她就上来帮着妈妈,一起打这位女子,嘴里和她妈妈一样,一边打女子,一边骂着女子。
女子万万没想到啊,自己只是坐了个车,睡了个觉,醒来了只是不满地说几句,就被这对母女如此殴打辱骂,她实在是有些崩溃。
所幸的是,车内的工作人员很快就发现了这对母女的行为,于是赶紧过来阻止那位母亲殴打女子,他一边阻止那位母亲,一边喊着叫停。
可是那位母亲还是死扯着女子的头发,一副打不赢不罢休的架势,而小女孩对着女子也是猛打一顿,紧接着又掐女子。
当工作人员喊松手吧,小女孩又拿着手中的东西打了几下女子。
看到这对母女如此彪悍的样子,在场的乘客都惊呆了,女子也是疼得哇哇叫,她赶紧让人报警。
看到这对母女如此无理取闹的样子,大家都捏了一把汗,看着女子被拉扯头发就觉得疼,他们都很担心女子,除此之外,更担心的是那名孩子。
有的人说,他们是真担心孩子啊,有这样的母亲,带着她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带着她辱骂他人,带着她一起殴打他人,大家不知道,这样的孩子长大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而有的人就说了,孩子长大的样子不容置疑,肯定就是她妈妈的复制品,现在她妈妈如何泼妇,孩子以后也是如何泼妇,谁也惹不得。
但更多的人认为,这样的孩子长大之后,这位母亲对孩子缺失的教育,以后通通都会由他人来教育她的孩子,孩子的苦头还在后面呢!
那么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母女俩的行为?
一、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有何不妥?
一般来说,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违法,只是行为不当。但是如果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扰乱了公共秩序的,经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民察提示、训诫、警告仍然不改正继续侵害公共利益者,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合,是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映一个大家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在公众场所大声喧哗如果情节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且构成犯罪的,违反刑法要负刑事责任。
二、这位母亲殴打女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如果这位母亲殴打女子导致女子轻伤以下,那么这位母亲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如果女子受伤轻伤以上,那么这位母亲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女子由于得到他人的帮助,所以女子应该受的是轻伤以下,那么根据当时的情况,这位母亲至少也应该被处五日拘留。
公众场合,请勿大声喧哗,这是常识,大家都应该自觉遵守。
对于这对母女俩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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