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翟思睿

8月2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在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

官方一出手,#广电总局专项整治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力克电视套娃收费等问题#、#人民日报评电视套娃式会员收费乱象#等相关话题登上热搜,舆情热度迅速攀升,实时传播信息量峰值高达1890条。

8月22日,中国日报发布投票:#你看电视遇到过什么烦人操作#,广告太多;收费项目太多;操作太复杂,不能开机即看,三者票数势均力敌的局面下,评论区一众网友高呼:“以上全是”。

智能电视收费愈演愈烈地上演“金钱为王”的运营法则。

看电视、看电影、看动画……分区会员不通用;同一平台电视、手机两个端口会员不兼容不通用;页面强制广告弹出,标识不明,易引发误触消费。

此番“套娃”花式收费乱象长期以来引发大众的强烈不满。

有关部门采取干预措施,将遥控板归还到观众手中。客观看待“套娃”收费乱象,每一环是从何而生、因何而起,或许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今天的局面。

令观众谈“收费”色变的智能电视

传统电视卖的是设备硬件,电视机装上机顶盒就万事大吉了。

智能电视把传统有线电视包裹成搭载互联网,流行OTT机顶盒、智能电视一体机等带有三网融合性质的终端。

“看电视”摇身一变成为“用电视”,唱卡拉OK、投屏办公、连接手柄玩游戏……形成所谓的智能电视生态系统,改变原本商业模式,从后续的节目、广告运营中二次收费。

收看电视是否能够向观众收取费用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在国外,电视付费已是家常便饭,放在国内大环境中,也有土壤。

几乎没有任何一种类型的服务不以资金为基石再运营,惠利用户、面向用户收费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考量的重点自然就落脚于怎么收,收多少。

《南都周刊》的一名记者实测发现,以一台华为智慧屏自带的会员体系为例:

包含华为全屏影视会员、酷喵会员、极光超级影视VIP、少儿频道会员四个会员的超钻套餐,年包费高达780元,此外需要再看别的平台,还需要再购买其平台会员。

以华为智慧屏自带的第三方平台APP为例,如果全选11个影视娱乐APP年费会员叠加上超钻套餐,费用达3778元。

另一现实困境是,同一平台手机端会员与电视端不互通,机顶盒运营商费用与电视会员不互通,于是有线电视要消费、视频app要消费、智能电视会员还要消费。

有失偏颇的收费决策无形中会扰乱竞争市场,将观众越推越远。

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强调了电视的公共服务属性不可掩盖性。

实现“看电视”向“用电视”的新跨越,矫枉过正的市场是否正在忽视电视收看的基本需求?观众的“收看自由”又是否面临一定风险?

此次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电视“套娃”收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 IPTV 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

监管的外力配合行业自救,对市场负责也是对观众负责。

乱象背后的逻辑漩涡

乱象出现,一定是多端发育、利益纠葛的产物。

首先是限制跨设备跨终端使用账号的问题,即平台手机端、电视端账号会员不互通,需多次消费的情况。可以置于视频平台与国家政策两个视角探讨。

由于市场上出租账号牟利行为屡见不鲜,视频平台为保护自身合理合法经营渠道,限制跨设备登录情有可原。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平台限定登录设备数量、限制跨设备登录视频播放清晰度,想要提升电视端清晰度,则需升级更高级别会员。带有“一刀切”之嫌的决策,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多端“套娃”消费。

另一方面,国家广电局为保障视频质量在2009年颁发“互联网电视牌照制度”。

要求厂商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简而言之,视频播放平台需与挂有牌照的央企结合才能在电视端播放。

多一方参与对维护良好视听环境具有正面效应,但对于视频播放平台而言,无疑也增加了多分出一杯羹的财务压力。

爱奇艺变身奇异果、优酷创造酷喵、腾讯视频美其名曰极光视频等,执行过程中,内容换汤不换药。额外成本的压力随着交织的合作利益关系层层加码,理不清的收费应此而生。

其次,2013年乐视推出了“超级电视”以惊人的低价促销量,史诗级的电视机脱销奠定“终端+内容”商业模式的第一步。

价格缺口用广告费弥补。

开机广告、关机广告、暂停广告、弹窗广告.....抢夺观众观看成本。谁也不能以“退步”一言以蔽之,有市场就有发展,如今这种模式依然屹立在市场中,从侧面印证其有买有卖,各取所需的价值犹在。

需要注意的是,你情我愿的消费理应释放在阳光下,市场在销售阶段二次付费问题往往被隐身处理,展柜中极简的“完美产品”叠增后续付费项目,与消费者内心存在差距,易于引起负面情绪。

最后,中国收视用户的内容付费习惯仍在养成阶段。在互联网发展初期,互联网内容版权保护相关法规并不健全,用户可随手攫取到免费的视频内容,几乎没有版权形成意识。

然而淡薄的版权意识要在庞大的社会群体中发育,历程是缓慢的,可能需要几代人的传播才能植根发芽。版权拥有者与还未养成付费习惯用户们在观念与行动上产生分歧难以回避。

多方发力争取“电视自由”

电视“套娃”收费,并非视频平台、电视机厂家等单方力量造成的结果,而是在智能电视发展阶段冗长的链条间深度利益捆绑的产物。

资本的博弈要观众买单,就会大大挫伤人民群众看电视的满意度,制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发力重建良好的智能电视收视生态。

早在互联网电视出现之前,就已出台《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直到2011年,颁布沿用最久、影响最为深远的181号文,互联网电视迎来正式意义的监管。

十几年间,监管上升到法律,广电总局约谈、整改不断,违规叫停及时止损。

如今电视IPTV、OTT、有线电视多轨并行,管理模式应当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以管理促发展,明确权责,厘清主体。

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引导,落实到具体个体。

坚持会议所强调的,统筹有线电视、IPTV 和互联网电视三大体系,把握好电视大屏的意识形态属性、公共服务属性和技术产业属性,攻坚克难、协调联动,下大气力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看电视的满意度,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着手生产端,电视机厂商拓宽视野,综合长期利益考量,打消为促销售而纵容软件端随意插入广告的行为,配合治理,把收看电视的主权交还给消费者。

老年人不会用、年轻人不爱用,电视屏幕正趋于被抛弃的崖边。据奥维云网(AVC)数据,2022年,我国电视销量为3634万台,而2016年则是5089万台,7年时间下滑近三成。观众看得舒心,智能电视未来之路才能走得平坦。

直接同观众打交道,提供内容的视频平台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配合整改。

重新考量并给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方式恰当的解决措施,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做出适合自身平台与便利消费者的正确选择,实现互利共赢,实现视频播放平台的长远发展。

主编:罗姣姣

文:翟思睿

排版:翟思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