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19时许,刘某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国道245线仪陇县文星岔路口时,与兰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刘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川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正在通行的车辆先行。
来源 四川交警
7月30日19时许,刘某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国道245线仪陇县文星岔路口时,与兰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刘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川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正在通行的车辆先行。
来源 四川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