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蒙自至屏边等3条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通知》明确,2023年8月11日开始,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为期一年。
具体措施
(一)蒙自至屏边、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对所有车辆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30%的通行费优惠。
一是对通行柳溪收费站至昭通北闸互通立交区间路段的所有车辆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35%的通行费优惠,该优惠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二是对出入口均在彝良至昭通高速公路柳溪、杉树、海子、彝良、盘河5个收费站的货车空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给予30%的通行费优惠。
三是在中国·昆明南亚博览会和昭通市举办苹果节、天麻节、樱桃节期间,对出入口均在彝良至昭通高速公路柳溪、杉树、海子、彝良、盘河5个收费站的所有车辆,给予20%的通行费优惠。
(三)对使用ETC的车辆,在享受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叠加享受ETC车辆95折的通行费优惠政策。
(四)除单独明确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外,通行费优惠政策不可以叠加,符合多种优惠政策的车辆,只可享受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
(五)上述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时间:2023年8月11日开始,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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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昆滇经济(记者王绍芬)
编辑:李贵芳、罗 彤(见习编辑)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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