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房县首期500辆共享电动车

正式投入运营

此次投放的共享电动车

具备人脸识别、载重检测、

语音播报、位置导航等定制功能

运营时间

2023年8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

投放范围

以唐城广场为中心,西至红塔建材城,东至晓阳小学路口,北至北门河桥头(沿河东路侧),南至武神物流园路口, 覆盖主城区,后期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投放范围及停车点位。

收费标准

(一)计价规则

1、起步价:2.0元/15分钟(含15分钟,超过部分按超时收费标准计算)

2、超时收费:1.5元/10分钟

(二)骑行卡优惠规则(试运营期间)

5 次骑行卡:试运营活动价:6.8元(原价10元)

15 次骑行卡:试运营活动价:18.8元(原价30元)

30 次骑行卡:试运营活动价:33.3元(原价60元)

(三)骑行卡购买方式及使用规则(试运营期间)

1、线下活动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2、线下活动地点:房县客运站、新时代国际广场、唐 城广场、诗经文化公园、西关印象

3、骑行卡购买流程:用户点击进入“房县共享电动车” 小程序→点击左上角人形图标→点击“我的钱包”→查看钱 包→在“我的卡券”点击购买“骑行卡”→选择心仪的骑行 卡点击购买并支付→骑行卡购买成功。

4、购买后不能退还。骑行卡使用时间为试运营 3 个月, 超出使用期限,自动失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骑行超出投放范围收取调度费30元。

2、骑行费用计算以开锁时刻所对应的计价规则为准,时长费不足1个计费周期时,按1个付费周期计算费用,最终收费为起步价加超时计费周期数。

3、24 小时内单个订单收费上限为50元。

使用规则

(一)使用人群

16--65 周岁人群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用户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 规范用车。

2、用户未满16周岁及超出65周岁禁止借用他人身份信息使用车辆。

3、使用车辆须正确佩戴头盔,一车一人,禁止超载。

4、骑行人员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逆行,不随意穿插机动车道。

5、归还车辆须按停车点位规范停放。

投放停车点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