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这个案件发生在河南洛阳,2023年7月,在一个夜市的摊位上季某正和朋友一起吃饭,他们吃着烧烤喝着啤酒,身旁还搂着美女,别提多开心了。
季某是当地社会上有名的混子,家里的经济条件不错,今年刚刚24岁,人年轻又有钱,在当地十分嚣张,有很多“狐朋狗友”整日围着他转,日子过得倒是潇洒。
酒过三巡,几个人嗓门都变得打了起来,其中一人提议说划拳喝酒,一众人便应和着玩了起来,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过了一会,旁边那桌顾客有些不高兴了,而那桌坐着的正是程某。
程某是当地人,三十多岁了一直没有结婚,今天下班后和朋友一起约着过来吃吃饭聊聊天,放松放松,没想到旁边这桌人这么没有素质,严重影响到了自己和朋友。
程某就上前提醒季某一行人,让他们声音稍微小一些,可是季某是爱面子的人,这时候要是听了季某的话声音小了,岂不是很没面子,何况边上坐着的都是自己的兄弟们。
季某就回应程某说:“关你什么事?”,这时候双方的火气已经没法掩盖住了,季某说完这话,眼见着程某冲他走过来。
程某见对方人数多,就留了个心眼,在兜里揣了把剪刀。等到季某身边后,先是态度很好的好言相劝,他说“大哥,咱声音小一点,那面我和朋友说话已经听不见声了。”
季某看程某这么“懂事”,一下子放松了警惕,但是并没有就此结束,他勾着程某的肩膀,要求程某在季某兄弟朋友面前给自己道个歉。
程某可不是什么好脾气任人物,听到这话心想,我都给你台阶了你不下,反而蹬鼻子上脸?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就往程某胸口插,季某受伤,捂着胸口鲜血直流。
季某一个朋友看到程某出手伤人,便上前来打抱不平,谁知道程某又一挥手,给季某朋友脸上拉了一道血口子。
周围人看到这状况赶紧打电话报警,但是季某朋友非但没人报警也没人打急救电话,反而一起冲上来试图将程某按在地上。
等到警察来到现场后,将两拨人一起带回派出所讯问。后来经过医长时间抢救,季某因要害部位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有很多很常见的法律问题,接下来我们列举其中几个进行分析。
1. 程某在本案中构成什么罪名?
程某应当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程某手持利器插入季某胸口这一行为,在程某主观上是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季某死亡的,但他还是实施了这样一个侵害行为,程某在主观上是存在故意的。
程某的故意行为造成了季某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也就是说程某对季某的生命权进行侵害,并造成了损害结果,也就是季某死亡的结果。
就这两点来说,无论是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还是客观上是否造成死亡,都满足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后,程某还手持剪刀划伤季某朋友的脸,但后文并未提到季某朋友受伤情况和伤情鉴定,因此无法判断程某是否还构成故意伤害罪。
2. 程某应当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根据上文对程某所构成罪名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对程某的量刑应当从这两个罪名来入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为不能确定程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暂且不论。但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参照我国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可以对程某判处上述刑罚。
如果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还应当对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并根据程某是否有悔罪表现、季某和季某朋友家属是否原谅、程某是否认罪认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最终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对程某作出具体的量刑。
结语
一失足成千古恨,早知如此,何不在当初冲动行事前仔细考虑后果,作出冷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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