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徐州公交发布《关于严禁携带电动车等超标锂电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秩序,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第二大项第五条规定,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由于电动车的锂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自燃爆炸难以扑灭。为了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车辆的正常运行,从该通知发布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充电辅助交通工具乘坐公交车,请市民乘客给予配合支持。

徐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8月29日,扬州市发布《关于严禁携带电动车等超标锂电池乘坐公交车的通告

广大市民乘客们:

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中明确的“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要求

从即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超标锂电池乘坐公交车,请市民乘客们给予充分理解和配合。

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9日

当天,盐城也发布通告:即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充电辅助交通工具和锂电池乘坐公交车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第二大项第五条明确规定,“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为道路客运车辆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由于电动车的锂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自燃爆炸难以扑灭。为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秩序,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充电辅助交通工具和锂电池乘坐公交车,请广大市民乘客给予配合、支持。

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8月23日,镇江发布相关通告:

关于严禁携带电动车等超标锂电池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秩序,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第二大项第五条规定,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由于电动车的锂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自燃爆炸难以扑灭。为了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车辆的正常运行,从即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充电辅助交通工具乘坐公交车,请市民乘客给予配合、支持。

镇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关于锂电池

你得知道这些

锂电池引发起火事故已屡见不鲜

其实不光是电动车电瓶

我们使用的手机、平板电脑

乘坐的新能源汽车等

它们能正常运行

不少都离不开“身体”里的锂电池

锂电池的出现

带来了很多产品的革新

但你可千万不能“小瞧”它

倘若安全意识不足

在使用、存储、废弃等环节处置不当

锂电池就会成为“定时炸弹”

锂电池生来就是“爆”脾气

既是可燃物又是引火源

一旦发生碰撞、挤压、过充

和短路等情况

易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

扩散!

来源:现代快报+综合徐州公交、盐城发布、扬州发布、镇江公交、国家应急广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