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成绩、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着力提升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和破产审判工作水平,8月31日,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会上公布了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飚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上,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以《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交流发言。
蔡绍刚表示
近年来,苏州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始终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要内容,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苏州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3个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在近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执行合同”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前列,“办理破产”指标中“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分项指标连续三年获评满分,“市场主体退出通道畅通”分项指标2022年获评满分。
以高标准司法保护提升民营企业安全感
一是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深刻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要求,先后出台服务保障稳企复产14项措施、依法服务保障“企业敢干”18项司法措施、服务保障稳就业12项司法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精准回应民营企业关切,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相关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获评全国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机制和典型案例。出台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意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1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第二批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二是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犯罪。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厉打击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刑事案件,增强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安全感。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有5起拒执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企业合规指引工作。积极开展民商事企业合规指引工作,聚焦商事合同、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国际商事交易等领域提出136项合规指引,两级法院设立15个企业合规指引相关工作站,为900多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全面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打造“苏知最舒心”服务品牌,帮助民营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苏州国际商事法庭组织“跨境月月谈”涉外纠纷研讨活动,发布国际贸易法律风险提示十五条,助力民营企业防范跨境交易法律风险。两级法院劳动审判部门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接受企业用工法律咨询1726次。
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一是积极探索五庭协同机制。设立全省首家互联网法庭,加强知识产权、破产、国际商事、劳动、互联网五个“国字号”专业法庭协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共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络,建立“院庭协同”机制21项,开展“院庭协同”活动37场次,联合举办各类服务企业发展业务调研、学术讲座、专家咨询等20余场次,不断扩大服务企业发展上下协同效应。
二是强化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3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典型案例,7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纾困解难“暖企”“护企”等典型案例。出台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等措施,有效释放被查封财产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保障企业现金流和发展壮大空间。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持续加大对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近年来16起涉企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
三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司法救治功能。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共同建立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与危困企业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解决纠纷,帮助223家企业走出资金困境,相关经验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积极运用破产审判救治功能,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且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采取预重整、重整等手段进行拯救,帮助和支持企业破困重生。创新破产办理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企业重组投资人库平台作用,精准对接危困民营企业在债务重组咨询、融资支持、投资人招引等方面的需求。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有效处置债权2951.59亿元,盘活土地、房产2370.28万平方米,帮助195家困境企业实现再生,15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以高效能司法解纷提升民营企业满意度
一是持续做优现代化诉讼服务。制定数字法院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升级完善全域诉服系统,建立健全“诉必应”工作机制,依托苏州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苏州智慧法院APP等立案诉服通道,全方位开展线上、线下、跨层级、跨区域立案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加强推进“云庭审”等各类在线办案平台建设,构建“异步质证+同步庭审”办案新机制,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便利民营企业参与诉讼,降低诉讼成本。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涉企业纠纷网上立案12.15万件,在线庭审8.24万场次,电子送达成功20.32万件,相关机制入选江苏省智慧法院建设十大典型事例及全国法院十大最具特色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二是强化涉企纠纷审判机制创新。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独任制在商事案件中的适用力度,积极探索商事纠纷“要素式”审判,多措并举加快涉企纠纷办案进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大力实施涉企案件审判精品工程,近三年发布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90余个,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保护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倪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审改判案”等案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是精细化执行帮助企业解困松绑。常态化组织“天网行动”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加强与京东、阿里等拍辅机构的深度合作,组织苏州法院司法网拍专场活动,打造“互联网+异地执行”新模式,破解涉企执行案件异地资产处置难题。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金额358亿余元。扎实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去年帮助9691家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居全省首位。
以高水平司法服务回应市场主体新需求
一是深入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商会调解等解纷机制柔性高效、灵活便捷的优势,促进涉企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实质性化解。与市监局、司法局签署《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协作机制的备忘录》等协作意见,构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长效机制,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市2家基层人民法院获评全省商会调解示范单位。持续深化民商事纠纷律师中立评估调解机制,相关经验入选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构建涉外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新模式,入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亮点举措。
二是司法建议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能动作用,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法律风险、合规问题,积极向企业主体、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完善制度管理,努力实现涉企纠纷“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效果。2018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1000余件,反馈数量800余件,反馈率居全省首位。强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定期汇集企业相关涉诉纠纷数据,通过智能化分析、类案化对比,形成专题研究成果,为企业市场决策提供指引。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布公司类审判、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司法大数据报告、审判白皮书28份。
三是优化司法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问需于企、纾困解难”企业界代表委员专项联络活动,召开“云端”联络会、“面对面”座谈交流会,积极听取代表委员、企业家意见。2018年来,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访217家重点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141场,收集司法需求线索784条,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司法服务措施,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苏州法院将深入贯彻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主动倾听民营企业心声,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持续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中院、南京海事法院商事或破产审判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邀监督员、专家学者、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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