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莲湖法院召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邵燎绪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出席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及中层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2023年7月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学习了省高院王麟副院长、市中院赵雷院长在全省、全市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导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三个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创设,是我们每一名司法人员、法院干警都必须遵守的铁规禁令。全院要紧跟上级法院对“三个规定”工作作出的最新指示精神和最新要求,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与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六个院”建设以及高质量司法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狠抓执行,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提升制度执行力。既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集中检验,又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工作作为贯彻落实“1863”工作法的基础工程,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廉洁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真正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二要加强学习力度,深刻理解把握“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核心本质,转变思想误区。坚持“逢问必录”,凡是过问的,原则上都要收下来,登记好,按程序办,不能回避登记,从“不愿记”转变为“我要记”。坚持“如实记录”,将履职监督行为固化,实现监督全程留痕、可溯源,助力厘清履职监督与违规过问的界限,防止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出现。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监督,确保“三个规定”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院领导及各庭室领导要主动作为,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与审判质效提升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规定,保护好填报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履职保护和正向激励机制。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将“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干警认真执行制度规定。

(李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