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东工作室
图文来源:业主吹牛会粉丝爆料以及网络
近日,龙湖水晶郦城一业主向业主吹牛会爆料:他们一组团6栋楼顶被人违法占用,来种菜啦!面对相关部门对其强制拆除,他居然暴力抗法!
据业主爆料的图片显示,该屋顶上密密麻麻的防着泡沫箱,箱子里面装满了土壤并种着蔬菜。
业主认为:天台是公共区域,侵占天台本已违法!这么多土,好几吨,放在天台增加承重,好危险嘛!特别是下大雨进水后,重量更大,很多蚊虫!
物业和相关部门对其多次劝阻无效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清除。
但该业主直接暴力抗法!
对此,他希望通过业主吹牛会提醒:楼顶属于本栋楼全体业主公有,不应该被私人占用。这属于违法行为!
业主吹牛会提醒:小区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私自占有是违法的!
法律知识: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共有部分,包括三部分
(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
(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
(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之规定,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业主乱堆物影响消防安全、市容管理的,可以投诉至消防、城管等部门进行处理,具体投诉方式详见业主吹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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