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德之始也。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邻水县法院石永法庭将庭审搬到农家院坝,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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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爷与患病去世的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刘大爷常年在外务工,与子女间来往不多,现在年老生病希望子女能承担照顾自己的义务,但与孩子们心结未解,关系也逐渐恶化,刘大爷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石永法庭的蒋法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发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二子女认为在母亲去世不久,刘大爷便与新结识的女友一同外出务工,因担心刘大爷被骗,一直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双方关系愈发紧张,嫌隙逐渐拉大。蒋法官意识到,本案的实质问题是老人与子女间多年感情疏远引发的矛盾,案件最难的不是依法判决,而是化解多年心结。

为方便年迈的刘大爷参加诉讼,也有利于双方亲情关系修复,蒋法官选择巡回审理的方式,将庭审地点定在刘大爷家的院坝,这里也是两位被告从小长大的地方。庭审开始前,蒋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诉求,先行组织调解。然而,双方一见面就因小事发生争执,语言激烈、情绪激动,打乱了原定的调解计划,蒋法官立即安抚各方情绪,决定先行开庭。

庭审按照陈述诉讼请求、答辩、举证、质证的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当子女提出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父亲必须与女友分手时,现场气氛变得剑拔弩张。

“百善孝为先,承担赡养义务不能附条件......”

针对双方矛盾所在,蒋法官向子女释明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劝导其善待父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作榜样。在蒋法官引导下,刘大爷讲述了自己抚养子女成人的艰难历程,现在老了只是希望家庭和睦一家团聚,子女亦将自己心中的担忧诉出,双方情绪渐渐缓和。蒋法官结合法理、情理耐心疏导双方的心结,并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就刘大爷的赡养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场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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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蒋法官趁热打铁与旁听群众开起了“院坝会”,和大家“唠家常、释法理”,结合审判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村民们最关心、关注的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讲,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邻水县法院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庭审等工作前移到社区院落、田间地头、村民家中,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下一步,邻水县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举措,让诉讼服务更有温度,让法治宣传更有精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文|吴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