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人一旦有了退路,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就不会用尽全力了。
可是98年以后,我清楚地知道。
反正一穷二白的我,白全胜,是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1.
90年的时候,我刚刚考上师范学院。
上这个学校的大多都是穷人,主要因为学费便宜,国家还补助。
实不相瞒,我那时候还挺骄傲。尽管我是高考了两年才考上的。
但我们那小破地方大学生也没几个,考进来就意味着我是凤毛麟角。
进学校的一段时间,我就感觉自己可能要迎来新的人生。
学校和外面是不一样的,连带着里面的姑娘我都觉得要漂亮很多。
尤其是那个叫秦燕燕的姑娘。
唇红齿白,肤白貌美,一颦一笑,藏尽书卷气。
要是能讨到这样的姑娘做老婆,肯定我每天都要沉醉在温柔乡里。
握着每个月改嫁的妈给的40块,和我东打工西跑腿凑来的70,就这每月110块的生活费,我心里老想挤出些钱来去给秦燕燕买些喜欢的。
穷的叮当响,两块一碟的红烧肉我倒是跑得勤快,一礼拜总要扣吧地给女神送一次。
秦燕燕每次都甜甜地对我笑,轻轻抿一口筷子尖尖,看得我心都快化了。
我就要说出口了,我把她约到小树林,[要不你跟了我,我保证对你好,掏心掏肺。】
隔壁体院的彭明把秦燕燕拉走了,秦燕燕当时就娇羞地挽住了彭明的胳膊。
【白全胜,你要和我说什么?】
左借右借,手里的电影票都给我纂烂了,我咬着牙说的却是;
【没事,想说......这一周的红烧肉,我......】
彭明挑衅似的看我,两个鱼眼满是轻蔑,胳膊拢了拢秦燕燕,他说;
【我给你买。】
秦燕燕笑得像一朵花,吧唧一口亲了彭明的脸颊。我的心很很刺痛。
最后却是慌张地转身离开。
彭明和我不一样,和我们其他的师范生都不一样,他是副校长的儿子。
红烧肉,不需要一周一次。或许顿顿红烧肉都是可以的。
秦燕燕跟着他,是比跟我好。
饶是如此想,我还是没能立刻把秦燕燕从痒痒的心里移出去。
我在心里期许:要找一个和秦燕燕一样好的姑娘,不,比她还要好。
毕竟我也是大学生,以后出来万一就混到也有本事顿顿红烧肉的地步了呢?
2.
四年很快过去,彭明在这期间找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秦燕燕”。
她们浓眉大眼,笑容甜甜,可我就是觉得,都没秦燕燕好。
也想在秦燕燕断了的时候自告奋勇一次,可没有轮到我的机会。
秦燕燕和隔壁班的王成在一块儿了。怀了孩子,一毕业就领证结婚了。
我只知道王成是个混混,对于他怎么骗取了秦燕燕的欢心还是很吃惊的。
可是能咋办,嫁人了。反正依旧没有我的份。
情场失意,毕业的我就想好好找个活儿干。
学校能分配的工作,顶多一千封顶。我看不起,反正我年轻,我要去闯。
那次在街边儿踢树桩,恰好碰到孟麻子了。
孟麻子是我五年级辍学当瓦尼匠认识的,寒暄两句,这才知道就连这小子现在都当上记者了。
我问他工资多高,他说有两千。
行,我去干。
一番送礼打点,再加上我师范学校毕业文人身份的装饰,我很快就挤进去,也能混得当一个记者。
记者记者,就是要记录当今的时事,就是要展现文人的风骨,以笔尖为武器,去渡人啊。
我手拿这2000块,就是比村里很多人厉害的。所以很快,媒人上门了,要给我介绍媳妇。
我推脱了好多次,最后实在拖不下去了,这才好好把李梦然看在眼里。
说实话,可能每一个嘴上说着不想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无法拥有的人。
我的心里住着的是秦燕燕,长着一双狐狸眼,看你总感觉魅惑的勾人的秦燕燕。
但现在再想和李梦然的第一次见面,或许我是心动了的?
不然怎么会在记忆留恋秦燕燕的时候,心里却是万分肯定的选择了李梦然。
她和秦燕燕可一点儿也不一样。秦燕燕是勾人的媚,有种魅惑天成的婀娜。
李梦然呢?她长得就是那种清新秀气的,像是夏天里轻轻拂过的风。
不管怎么说,我和李梦然很快就结婚了。
她心疼我,也知道我的家庭,彩礼都没要。唯一提出的就是,【这世上我就一个亲人,你只管着对我好,对我爹好,我就心满意足的。】
她柔柔地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抚摸着她一缕一缕的发丝,我有些感动得想要流泪。
虽然当初我心里最中意的不是她,但她真的是个好媳妇儿。
把我们的小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每天热乎乎的饭菜给我备着,也从不逼着我怎么上赶着去舔头儿们的屁股。
她知道我格外珍视自己的羽毛。
95年3月,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了。
我发誓我一定要一辈子好好对她,好好地经营好我们的家,如果可以重新穿越回自己的青春,我要一开始就认识我媳妇儿。
让她做我心尖尖上的人,让我做她列表里舔得最狠的狗。
该挣更多的钱了,我很想把自己记者的名气打得再大些,一边整日关切地问着媳妇儿身体情况,一边努力想着自己的业绩。
95年8月,《于亮亮为何出走》发在报社,一经刊登,掀起哗然,总报社评荐,各个大报社转载。
我以为自己的事业要更上一层楼了。
却没想到人生就此开始黑灯瞎火了。
3.
上面给了我采访大人物的机会,眼看收入就要蹭蹭涨了,我可是名声大振了。
站在雪地里和媳妇儿难舍难分地抱了抱,我轻轻吻了她的额头,还格外爱抚地摸了摸她那突出的肚子。
尖尖的,肯定是给我传宗接代的带把儿的。但媳妇儿爱吃辣,要是一个小女孩儿,那也不错。
他爹到时候肯定把她捧在手心里,除了她娘,第二个好好护着的就是她。
【走了。】
我挥手和媳妇儿告别的时候,媳妇儿贴心的给我拢了拢围巾,她鼻尖冻的红红的,还是不舍地推着我快点出发。
总算开走,我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大工厂那边,要接受采访的是李厂长。
本来一切都很正常,可直到他那不紧不慢地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水,挤得三层肉的脖子缓缓朝我这边扭过来,
【家里老婆好像是怀孕了哈,记得要多小心。】
登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儿了,心里莫名慌得很。想不透这个家伙为什么忽然威胁我的媳妇儿,冷着脸我就站起身来问他。
【你这话什么意思?】
李厂长呵呵一笑,让我听得发腻的声音说道,
【看来你不知道我们厂和孟刚的厂有合作哈,孟刚,我拜把子兄弟。不是有句话说得好?白全胜记者,你出身文人,应该早听过了的,朋友嘛,不是分黑白的,是来撑腰的。】
现在再想当时的场景我依旧清楚记得那种浑身发抖,胸闷脑涨的感觉。
不管不顾什么狗屁的采访不采访,连朝着李厂长的脸胖揍一顿都来不及,我撒丫子就拼命往回跑。
我就这一个媳妇儿,她那么好。
我就这一个孩子,他再有差不多三个月就能睁眼看看这个世界,就能学着叫我一声爸爸。
雪地滑得很,我在地上跌倒又爬起,围巾都甩掉了,我着急地朝来往的车呼手。
我就是希望不要给我打过电话来。
求求了,不要打电话,不要动我的媳妇儿。
事情就是这么的不如愿,我的心里早就门清一定会打过电话来的,可是真的接到电话的时候。
【全胜,快点来医院!梦然摔了,梦然,梦然......】
老丈人的声音传过来,面对预料得到的悲剧,我能做的竟然只是无力地在车上发抖。
旁若无人地哭泣嘶吼,还有暴躁地催促司机快点,再快点。
赶到医院的时候,老丈人和我戏剧性地就只剩一个选择,签字。
一切都这么无力,你就是知道结局的,我不说你也知道的。
偏听到噩耗的时候,洪水猛兽一样的悲伤就是打到能把你打趴下,能把你碾成渣。
媳妇儿和已经成型的孩子,都没了。
我就像愤怒的野兽,红着双眼赤着脖颈,我让男儿有泪不轻弹的泪,不间断的流,涕泪横洒。
跪在地上,我发誓那一天我也有死去的念头,猛烈地把头撞向墙壁,我浑身疲软麻木又激烈地撕扯疼痛。
老丈人和一众的护士把我拉开了。
所有的信念就此坍塌,什么狗屁的文人风骨,什么狗屁的渡人揭露弊病。
老子就不该写自学成才的于亮亮怀才不遇,遭受厂子的打压。
国企体制的重大问题,凭啥轮的到你这个傻x出头来指正。
凭什么......
悔恨无数的时候,我心里激起的恨意也大到要把所有吞噬。
李凡雄,你给我等着。
看了一眼老丈人,我握紧拳头,终是没有把头再撞向墙壁。
4.
我真可笑。
给媳妇儿和孩子办葬礼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工资到头来是微薄至此。
说好的好好对她的,竟是连一个风光的葬礼,我都给不了。
心抽搐得真的厉害,我想起李凡雄那丑恶的嘴脸。
袖子里藏好刀,一股脑地我就朝他的大厂里走过去。
【我要见见李厂长。】
尽量神色平静,目光扫过那俩看门的工人我就等着进去。
这种事情,找不了警察。要证据没证据,要关系没关系,干脆搭上这条命我也要给讨个公道。
俩工人估计当时没看出这么一场,反正是放我进去了。
不愧是黑社会,李凡雄那玩意儿当时看见我还是一片风轻云淡,抿着他那大金杯子里的茶水。
【来了?真是可惜,你说媳妇儿怎么就好好地要到河边洗衣服呢,大冬天有啥好洗的,唉,摔了!】
这个贱种,这么作践老子珍视的人。咬着牙,我一步一步走到他身边,毫不犹豫地挥起手里的刀就要往他眼睛里刺瞎去。
先刺瞎眼,再剁掉手,把那心也该挖出来,看看有多么黑。
身后不知道啥时候冒出来人,一脚狠狠的力度,踢向我的小腿,把我踢到了。
很利落,麻溜的出来几个人就把我按压在地上动弹不了半分。
李凡雄壮的跟熊一样的身躯蹲下来,腻歪歪的手拍了拍我的脸。
【咋样?勇啊?】
他笑得轻松,我的挣扎却是没起半分作用。
有时候想想人这一生,是不是真有命不该绝这一说?
反正我是信的。就当这玩意儿拿起刀要往我脸上比划的时候,外边工人忽然传来一声;
[上头头儿突击视察了!】
李凡雄登时起来,拉着我一起起来,没来得及把我推到角落里,那气派的领导打着领带,踩着皮鞋,走进来了。
【头儿,来抽查啊?哎呀,您尽管放心,我们这儿工人个个专心,技术不错,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那也杠杠的!】
摩挲着双手,李凡雄弯腰谄媚的样子可真像一条哈巴狗。
不能说我没有当场向领导求助或是告发的意向,可是看到了紧张巴巴寻来的老丈人,看到了李凡雄余光投来的威胁的眼神,我想起媳妇儿说过的话。
要对她爹好,这是她在世上唯一留下的,给我记着她的念想。
我可以活在烂泥里,我珍视的人不行。要是再因为一时的冲动,我搭了进去,老丈人可怎么办?
压制着翻涌恨意的眼神,我咬牙听着。
听见那个领导铁面无私地说着什么,【带路我看看。】,抬眼却感觉二人眼神暗自交流什么。
李凡雄诶诶的点头,屁颠屁颠跟在身后边要走了。
临走,我叫了那领导一声。
【头儿。】
吃痛地扯起一个笑,我看见那个领导顿下了脚步。
模仿李凡雄狗腿地模样,我也弯腰摸手地走到他身边。从刚刚瞧瞧绕进来的老丈人的衣兜里拿出一包华子,弹了弹灰,抽出一根。
我笑着递到了领导的嘴边。
【我不吃华子。】领导摆摆手拒绝了,挑着眉问了一句,【你是......?】
果然平常乌烟瘴气一桌人的手段,还是管点用。
我不知道自己笑得有多么虚假,谄媚地说;【全胜,李厂长的......伙计。】
李凡雄大概猜到我怕他,看透了我这狗腿样儿,轻蔑目光一扫就不管了,走了。
身边没了人,我一言不发地走出去,感受老丈人满是老茧的手搭在我肩上。
他浑浊的双眼看了我一眼,我只颤抖着说;
【爸,回家。】
那天,应该就是那天了吧。
我没记错的话。
从那时候开始,我似乎就变成了一条狗。
一直反复磨牙,就等着咬回去的狗。
5.
98年6月,我已经开面馆开了几近三年。
记者这个身份都不需要我去掩饰就被抹得看不见。
但面馆开得很红火,和老丈人的努力下大概也营收攒下了一万吧。
我以为人生就要按照我的计划地走下去了,平平稳稳地,一边赡养完老丈人,一边靠自己在背地里拿钱收买的关系,给自己最后反击加点助力,然后一举弄翻那伙人。好的话,我可以继续做个面馆老板,让仇恨的折磨少一点儿。
可事情又发生了变化,猝不及防。
把我已经想好地本来还有些希望的退路封的死死的,封的一干二净。
把我一下子打得彻底趴下。
98年6月27日,我就是平常地和着面。
锅碗瓢盆忽然就被人砸得一顿乱响。
稳住神一看,又是李凡雄手下的杂碎。这是怎么?三年避着他们,倒是主动找到头上来了?
拿起手里的擀面杖我要朝那为首的混混头上敲过去,为首的混混从地上捡起啤酒瓶就先发制人地一砸。
【白全胜,说清楚了,今儿个可不是专门来欺负你还是怎么的,今儿个来是找你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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