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8月31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045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复函”)。据悉,陈和晓委员提出了《关于修复活化白云山药王庙的提案》(第5045号)。复函则表明,复建药王庙不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复函指出,经核查,药王庙遗址位于白云山风景区五龙谷门岗进山步道西北侧区域,占地面积近一千平方米,遗址现存有石门槛、石门框、石匾、柱础等。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同意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对药王庙遗址(即五龙谷庙遗址)的具体范围和保护措施已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保护、恢复措施为“整理周边景观,新建有关该景点的介绍、标志,规划景点占地面积1610平方米”。根据自然资源部《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复建药王庙不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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